道德与法治关于接种疫苗的判断题
1. 首要的前提是,接种新冠疫苗是居民的法律义务。
答案:是
解析:2019年,《疫苗管理法》第6条第2款规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同样,2019年《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21条也规定,“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
2. 居民没有接种的义务,那政府可以通过间接强制的手段去促进接种
答案:是
解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也反复多次强调,接种新冠疫苗是自愿的,不得强制。这种强制并不仅仅意味着直接强制接种——限制住人身自由,摁倒在地、撸起袖子,强行注射疫苗。
3. 政府可以采取鼓励接种的措施
答案:是
解析: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接种新冠疫苗的初期,有不少地方采取了激励机制,诸如接种者可领取鸡蛋、牛奶、消毒液等物资。虽然只是些小东西,但还是会给居家过日子的很多人带来接种的意愿,也给稍显苦闷的疫情生活增添了一点欢乐的气氛。
那么,这种使用公共资金的激励机制是否违法呢?因为疫苗的接种率提高有助于防止疫情的感染、扩大,关乎重要的公共利益,虽然也是在使用公共资金进行激励,但仍为公益所需,且在专项经费之列。故而,政府采取这种激励机制属于容许的范围之内。
4. 未接种疫苗感染新冠病毒,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答案:否。
解析:安徽、江西等地的通告规定,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也就是说,不仅对有关领导问责,还要追究个人的责任。但既然接种新冠疫苗不是居民的法定义务,那么,居民就不应当因不接种疫苗而遭受任何不利。
5. 既然接种疫苗如此重要,那么,国家可以将接种新冠疫苗设定为强制性义务.
未打疫苗致感染追责答案:是
解析: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最有效措施之一。是否设定为强制性义务,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可能性的问题,这是法律的问题。要将接种新冠疫苗设定为强制性义务,其实就是将新冠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