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控工作必要性及防控目的当前,正值传染病高发季节,流脑、乙脑、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甲肝等肠道传染病疫情仍时有发生,从而使我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形式更加的严峻,为有效防止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工作安排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深入研究防控工作措施,增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加大防治力度,落实综合措施,依法开展防控。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一把手亲自抓,绝不走过场,联合疾病控制机构开展疫情主动搜索,进一步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检测制度和筛查工作,做好疫情报告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对因病
缺勤、缺课的学生进行调查追踪,落实预防措施,并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发现的传染病患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体卫处直接负责。
3、强化宣传,普及防治知识。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注意室内通风换气和保暖,提高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安全与健康教师在课上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确保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
4、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学生免疫水平。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流脑、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流行的最有效措施。我园要根据卫生部门提出的疫苗接种方案,做好针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倡、鼓励学生接受基础免疫,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篇2】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维系着师生健康,是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的保证,事关校园稳定和学校安全。为切实履行好疾控中心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启动传染病防控预案,全体职工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把患者送到医院接受,班主任通知到家长配合,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
二、实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校长是履行疾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是履行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并参与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校医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督促检查防控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班班主任是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
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要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给中心领导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严肃处理。
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安排者,严肃处理外,给予经济处罚。
1、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教职工,扣发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的50%,并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作一年的待岗处理。
2、各岗位人员要认真解答众咨询,服务不到位导致众投诉的,每人次扣发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20元,当月被投诉3人次者,扣除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50%,年度被投诉5人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作待岗半年处理。
3、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及时向校领导上报本班学生疫情情况,疫情报告人王志稳要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对于上个环节中出现错误和延误的责任人要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给与经济处罚。
【篇3】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扎实做好全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责任,确保市委、市政府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问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全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坚决严肃追责问责,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防控管控不到位等工作失职失责,导致疫情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和较大损失等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条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追究科室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第四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照公职人员管理权限,给予相关责任人警示告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免职、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一)对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应对处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未打疫苗致感染追责
(三)工作人员应急值班制度未落实,违反规定外出、脱岗;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贻误战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工作信息上报迟缓、不准确,造成工作被动的。
(六)贪污、挪用、截留、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七)隐瞒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未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并引起不良后果的。
(九)所有员工没有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本市的。
(十)有其他工作失职渎职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条对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理。
【篇4】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园长:园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园长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康教育纳入年度。建立健全园
所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幼儿园各种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幼儿园中层领导:幼儿园主要领导分日值勤,负责一日全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幼儿园的整体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
3、主班教师(班主任):各班主任必须对本班的全部幼儿进行早、午体检并作好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幼儿及时上报。体检内容包括检查:体温、观察幼儿面和精神状态、检查幼儿的个人卫生等情况。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患病的缺课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给幼儿园的疫情责任人保健医。班主任对边边要求上幼儿园的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幼儿园,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
4、配班老师: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各班教师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幼儿的联系工作,各班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各班教师对班级内各角落每日都进行清洗消毒,图书、桌面、玩具、被褥等幼儿物品定期暴晒,塑料玩具、毛绒玩具等定期用“84消毒液”浸泡、清洗外加日光暴晒;幼儿餐具、水杯等每日蒸煮消毒;幼儿毛巾每天清洗暴晒
5、保育员(保健医生):在一日活动中,要不定时到各班巡视观察,各班教师密切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严格执行教室、午睡室等场所的通风制度,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要求教师每天给幼儿班级、午睡室、活动场所开窗通风。下午,全部孩子离园后,使用“84消毒液”对室内进行消毒;指导各班教师对班级内各角落每日都进行清洗消毒,图书、桌面、玩具、被褥等幼儿物品定期暴晒,塑料玩具、毛绒玩具等定期用“84消毒液”浸泡、清洗外加日光
暴晒;幼儿餐具、水杯等每日蒸煮消毒;幼儿毛巾每天清洗暴晒。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校医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6、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所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协助本园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