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医保卡要怎样报销
职⼯医保卡怎么报销
社保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向社会发⾏,应⽤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它主要分为城镇职⼯医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农村医保卡三类。
职⼯医保卡有⼆种⽤途:
1、门诊看病拿药或定点医院拿药。只要医保卡⾥的钱够⽤,基本上都可以⽤。
2、住院。住院时向医院出⽰并登记。在出院时在医院⾥就给报销了。
1、参保⼈员在门诊时的医疗费⽤按以下程序⽀付:⑴从个⼈帐户中⽀付;⑵个⼈帐户⽤完后,由本⼈⾃负。
社保卡看病职⼯住院医疗费⽤报销
⑴参保⼈员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内的部分由个⼈⾃负。起付标准根据市区医疗机构的类别分别定为:⼀级医院400元;⼆级医院500--800元,⼆级医院中区属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900元;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为150元。转⾄市外的医院(原则上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职⼯因病年内多次住院者,从第⼆次起起付标准每次递减50%,起付线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标准⽀付。转外、家庭病床起付线不减半。
⑵起付标准以上⾄最⾼⽀付限额30000元以下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统筹基⾦⽀付,但个⼈仍要⾃负⼀部分,个⼈按⾦额分段负担⽐例为: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负20%;5000元以上⾄10000元部分(含10000元),个⼈⾃负14%;10000元以上⾄30000元部分(含30000元),个⼈⾃负7%。退休(职)⼈员按上述⽐例60%执⾏。建国前参加⾰命⼯作的⽼⼯⼈按上述⽐例50%执⾏。
⑶根据国家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职⼯⼀年累计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费⽤30000元为最⾼⽀付限额,最⾼⽀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按医疗救助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
⑷参保⼈员住院医疗费⽤⾃负部分,先从参保⼈员个⼈帐户⽀付,账户不⾜的,⽤现⾦⽀付,其中医疗保险不报销的费⽤,只能现⾦⽀付,统筹基⾦⽀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职⼯基本医疗保险最⾼⽀付限额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由救助基⾦⽀付90%,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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