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场 规 则
三、应考人员入场后,必须首先对照自己的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楼栋(考区)、考场及座位号,对号入座;如有疑问,请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属于违纪违规行为。
四、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私人自带的答题材料。有关部门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各位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要保管好答题卡,防止被别人抄袭。
五、严禁应考人员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
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应考人员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考试期间擅自使用上述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5考公务员的要求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六、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应考人员须谨慎仔细填写,误填、错填、漏填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在听到开考指令后方可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考生交卷(卡)签字,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一经调查核实,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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