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艺术课改方案最新实施方案问答
一、主要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简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主要任务包括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发展、改进专业考试方式、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等。要求各省进一步制定完善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答: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和艺术类考试招生相关文件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广泛听取各
美术类艺考生可以报哪些专业方面意见,多次组织专家座谈研讨,经多方调研、充分论证,制订了《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省统考各科类考试说明。我省制订《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目标任务,在总体要求、任务举措、时间进程等安排方面与国家保持一致,与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步实施。
3.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类有哪些?
答:从2024年招生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共7个科类,其中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共6个科类。按照教育部《指导意见》精神,戏曲类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教育部文件明确: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从2024年招生起,不再组织编导与制作类专业省统考。
4.艺术类考生如何选报艺术科类?
答:艺术类考生根据本人艺术专业特长,参照《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以及相关高校要求,可从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7个科类中选择1个或以上科类报考;除须统一参加笔试的美术、书法、音乐、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外,其他科类可以兼报。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5.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考生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6.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如何选拔?
答: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7.对规范高校校考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严格控制校考范围。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少数专业特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二是严格控制校考考试规模。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
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现场考试规模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三是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8.加强艺考招生工作监督管理的举措有哪些?
答:一是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二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三是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省级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建立健全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四是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音乐类
9.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为几类?不同类别的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音乐表演又分为器乐和声乐两个方向。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总分300分,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4个科目。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总分300分,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4个科目。
音乐教育类总分300分,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165分)、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75分)5个科目。
10.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为什么要区分主副项?
答:一是尊重考生个性化发展,凸显考生的优势和特长。二是音乐教育要求人才“一专多能”,考查考生主副项共四首作品。
11.乐理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是什么?
答:乐理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包括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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