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2004年高考”,于2004年6月7日、8日举行。以下是关于2004年高考简章的一些信息:高考考哪几科
一、报名
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二、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
2.考试时间:6月7日、8日。
3.考试地点: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5.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6.考试纪律: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三、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
2.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批等批次进行录取。
4.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根据录取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入学时间:秋季开学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春季开学时间则在每年的2月份左右。大学开学和放假时间需要遵循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不同地区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简章及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简章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3.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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