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授权书
委托人:张三,男,1975年5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受托人李四,男,1980年10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鉴于委托人张三拟将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出售给王五,并委托受托人李四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交易事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委托人张三将其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出售给王五,并委托受托人李四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交易事宜。
2. 受托人李四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交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收取房款等相关事宜。
3. 受托人李四代为办理该房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中介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委托期限
天津李四真实身份1.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 委托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委托期限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三、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受托人李四应当在委托期限内尽职尽责地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交易安全和顺利完成。
2. 在委托期限内,受托人李四有权收取合理的报酬和相关费用。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托人李四无法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时,受托人李四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委托人张三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房产信息和相关资料,并及时告知受托人李四交易进展情况。
2. 委托人张三应当支付受托人李四合理的报酬和相关费用。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委托人张三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张三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如因受托人李四原因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无法完成或者延期完成的,受托人李四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托人李四无法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时除外。
2. 如因委托人张三原因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无法完成或者延期完成的,委托人张三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委托人张三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除外。
3. 如有违约行为发生,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元整(小写:XXX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
1. 本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信息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如有违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永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