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日照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169人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六)应聘护理、助产岗位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局部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4号),对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效劳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自2022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方案,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分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2〕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9月30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28日11:00-10月1日17:00
报名网站: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9月28日11:00-10月1日17: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9月28日11:00-10月2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10月14日9:00-10月1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22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本钱〔2022〕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本、专科毕业生的,方案招聘1人的原那么上取消招聘方案,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方案;招聘研究生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
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应聘取消招聘方案岗位的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2022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成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3.应聘有执业(从业)资格、取得规培证或完成规培证明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4.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12年护士资格考试分数线
6.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9月28日为截止日期;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分临床医学、中医学、康复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及公共根底知识十类科目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根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方案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
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