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晋升副高:具备下列三条中的一条
二.
2.1.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国家级或者国内核心)
2.2.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国家级或者国内核心)
2.3.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3篇以上
2.4.乡镇卫生院单位:省级以上论文1篇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1.(1)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国家级或国内核心)
(2)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国家级或国内核心)
(3)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
2.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晋升正高:具备下列三条中的一条
一.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
二.
1.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国家级或国内核心)。
2.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国家级或国内核心)。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
(2).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省级以上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国家级或国内核
心)。
2.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 字数5万字以上)。
3.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 名)。
关于2012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职改办〔2012〕2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和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技术水平考试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采取业务技术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参加评审,考试成绩连续两个评审年度有效。
(一)考试方式和题型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可以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模拟考试软件。
(二)专业划分
1、拟晋升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考试专业,详见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
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2、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临床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类的专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只能申报与执业类别一致的专业。
3、药检专业设药检西药和药检中药两个专业,均报考药物分析专业。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栏目填写药检西药或药检中药。按照申报专业药检西药、药检中药分别划合格分数线。
4、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均报考急诊医学,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栏目填写急诊内科或急诊外科。按照申报专业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分别划合格分数线。
5、心电图诊断报考心血管内科,脑电图诊断报考神经内科,申报专业填写心电图诊断、脑电图诊断。按照申报专业心电图诊断、脑电图诊断划分合格分数线。
6、流行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具体情况选择报考传染性疾病控制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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