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22
【字 号】沈政发[2012]54号
【施行日期】2012.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沈政发[2012]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开展了为期3年的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不畏艰难,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改造任务。改造后的住宅区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居住功能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根本改观。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得到了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为表彰先进,巩固改造成果,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房产局和范民等6名同志“沈阳市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特殊贡献奖”,授予市政府办公厅等25个单位“沈阳市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王炜日韦等203名同志“沈阳市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杨树林等46名同志“沈阳市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优秀监督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发扬敢为人先、勇于克难、一心为民的精神,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埋头苦干、扎实进取,为加快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让改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广大人民众。
  附件:沈阳市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2日
  沈阳市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特殊贡献奖
  单位(1个):沈阳市房产局
  个人(6名):
  范 民 沈阳市房产局
  卢 俊 沈阳市财政局
  王 瑛 沈阳市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项目资产管理处
  陈 全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
  傅卓林 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
  康 路 沈阳市城建重点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先进单位(25个)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监察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靳东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沈阳市审计局
  沈阳市政府绩效考评办公室
  沈阳市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和平区人民政府
  沈河区人民政府
  铁西区人民政府
  皇姑区人民政府
  大东区人民政府
  东陵区(浑南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于洪区人民政府
  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蒲河新城管委会
  三、先进个人(203名)
  王炜暐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孙振山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孙鸿庆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刘淑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
  王 利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申 理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城建处
  湛序鹏 沈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一处
  王 刚 沈阳市房产局监察处
  陈国光 沈阳市房产局机关党委
  李明波 沈阳市房产局办公室
  王晓东 沈阳市房产局人事处
  关志鹏 沈阳市房产局财计处
  张智武 沈阳市房产局会计核算中心
  杨洪仲 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孟庆来 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
  滕惠文 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
  李本鑫 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
  孙晓阳 沈阳市城建重点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王千波 沈阳市城建重点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宋 军 沈阳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李天泽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