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活动器材室位于正校门侧,内设各种工具,综合活动课程的实施是当前课改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就是把生活引入学习,把学习融入生活,开创一种活的新鲜的学习方式的课程。基于此,我校综合实践活动室特设各种工具类,供高中学生上课使用,使学生能现场操作,真正学到本领。
综合活动器材室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实践活动室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计划、负责实践室的管理、使用,确保实践活动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综合实践活动室由上实践活动课的教师负责管理。
3、教师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活动用具、器材应摆放整齐。
4、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带零食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课桌、墙壁上乱刻乱画。
5、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坐,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6、爱护活动用具、器材。没有辅导教师允许,不准随意动用。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7、活动用具、器材借出或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于正8、每次活动结束,要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综合活动器材室装备标准
一、建设原则
1、依据课程标准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制定。规划建议和基本要求必配不少于1间。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以学生获得积极的劳动体验、形成良好素养为基本目标,以操作性学习为基本特征的课程。本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劳动教室和设施、设备建设要求。
3、考虑到经费、场所和设备等因素,各地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职业学校的实验、实习场所资源,也可以采取多所学校共建劳动训练中心等形式进行
建设。
4、本标准为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程教学提供基本实践操作平台和教学
及操作实践活动内容,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此平台上自由拓展为相应的设计与制作活动。
5、教师可充分利用学校已有教师资源,也可通过聘用的方式解决。
6、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可参照科学教室装备标准执行。
二、综合实践活动室通用要求
1、面积:使用面积不小于71m2。每班45人,生均不小于1.57m2。
2、位置: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室内避免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宜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
3、平面设计要求(手工制作教室可不受此限制):第一排实验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小于11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大于9500mm。
4、照明:采用自然光与辅助照明,其垂直照度不低于3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实验桌面无阳光
直射,室内无可见眩光,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桌面不低于1700mm,宜安装窗帘。
5、通风条件:采用自然通风或排气扇强制排风。
6、噪音控制:室内环境噪声低于65分贝。
7、温度:室内温度在4℃至30℃之间为宜。
8、供水:不少于一处水源。供水指标:供水水压不低于2×105Pa。
9、供电: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按有关技术规范敷设强、弱电线,空调敷设专用电线。安装漏电、过载和触电保护器,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10、安全条件:配备防火、防潮、防盗等设备设施。
11、环保条件:内部选用环保型材料。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达到有关环保标准。对于在学生活动中可能产生较多垃圾的教室,要配置足够大的垃圾桶。
12、环境:可结合本科实验特点作相应的环境布置,突出探究、试验与创造的氛围。
13、其他可参照科学教室的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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