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三月考作文“应该不应该接受犯错之人的道歉辩论稿”原题指导及优秀范文
原题呈现: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近日,面临央视新闻的报道与136位作家联名施压,郭敬明先是承认自己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抄袭原著者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紧接着于正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道歉。而庄羽和琼瑶女士也非常大度地接受了他们的道歉。
对于郭敬明跟于正的道歉信,网友们的评价也是两个极端。
部分网友对他们的道歉并不买账。“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叔叔干嘛呢?”甚至还嘲讽他们,“犯了错就应该受到惩罚,凭什么你道歉了,我就要原谅你?”。
当然也有部分网友是力挺于正跟郭敬明的,声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期待二人拍摄更多更好的新作品”。
某校团委就此举办了一次辩论赛,正方的观点是“应该接受犯错之人的道歉”,反方的观点是“
不应该接受犯错之人的道歉”。请你选择其中一方写一篇辩论词,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并驳斥对方的观点。
要求:自拟标题,自选立场,确定立意;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审题指导
这是一道任务驱动型作文题。任务指令为:“某校团委就此举办了一次辩论赛,正方的观点是‘应该接受犯错之人的道歉’,反方的观点是‘不应该接受犯错之人的道歉’。请你选择其中一方写一篇辩论词,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并驳斥对方的观点”。文体为写一篇辩论词,观点两个,“不应该接受犯错之人的道歉”和“应该接受犯错之人的道歉”。
所给材料不仅是用来引出话题,当然对写作也是一个提示,更是本次作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这方面而言属于时评类作文。行文过程中一定要紧紧围绕材料中的道歉而言,要有针对性的回答应该接受道歉的理由或者不应该接受道歉的原因。当然为了更好地论证观点,旁征博引使用相关事例进行正反对比或者类比现象来作为论据是可以的。
于正既然双方已经道歉,做了他们应该做的,那就原谅他们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道歉是觉醒,接受道歉是宽容,道歉也动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既然人人都难免犯错,该如何弥补?认识错误是第一步,接下来,道歉是必须的。接受道歉是大气的格局,当然不接受也不能算错误,联系现实生活,一般会选择接受道歉。弊端是会让犯错误的人心存侥幸,以致屡教不改,所以选择不接受道歉的观点时可以从弊端后果而言,强调不原谅是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于此角度而言也是一种爱。对郭敬明来说,此前他拒绝道歉,拒绝认错,就是为了不让人觉得自己错了,彰显个性,吸引关注,然后获得更高的人气、更多的资源;如今,他选择道歉,选择妥协,也是因为行业规范越来越好,社会对“劣迹影视人”的包容度越来越低,他的节目甚至被推迟,他意识到什么才是更好的、更利于未来的选择了。这样的郭敬明,就是精致利己主义者的鲜活案例,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对当下自己最有利的决定。所以本次作文可以肯定也可以否定,但根据任务要求不可辩证分析。
【立意】
(1)道歉是一种美德,更是一门艺术。
(2)道歉背后若是一颗真诚的心,接受并原谅是必须的。
(3)道歉需要用气,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4)接受道歉彰显宽容大度,但别让犯错成为一种侥幸心理。
【素材】
(1)即使智者,为人处事难免毫无过错。智者比愚者高明的是,不但能善于自省,发现自己的失误,而且一旦意识到自己对别人亏了理,就能主动去道歉。道歉是弥补裂痕的“粘合剂”,但这里也有一定的技巧,否则只粘住了表面,却弥补不了“内伤”。要想使道歉达到预期效果,首先要有一定的勇气,对自己的失误敢于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责任。扭扭捏捏,“犹抱琵琶半遮面”容易使对方对道歉的诚意产生怀疑。
(2)应道歉的时候还得马上道歉,不要耽搁。因为时间越久,越会增加双方的痛苦,而自己越难启齿,有时甚至追悔莫及。如果你感觉自己出面不合适,可以请一名中间人帮忙,但是这个人一定要选好,并且以后时机适宜了,你还得亲自“出马”。一束鲜花也能令前嫌冰释;一件小礼物放在餐桌前,也可表悔意;虽不交谈,物件也能传情达意,达到“尽在不言
中”之妙。还有写一封信,打一个电话表示:“我对彼此间的隔阂深感难过,希望冰释前嫌,并盼你能接纳我的三个字;‘对不起'”。总之,道歉比不道歉好;早道歉比晚道歉好;主动道歉比被逼着道歉好。向别人道歉以从严为好,接受他人道歉以宽容为好。道歉不但是一种美德,而且也是种艺术。
(3)乘客小吴醉酒赶公汽,误打了司机。认识到错误后羞愧不已。他买来一箱苹果,赶到车队道歉。如果没有道歉,小吴的觉醒只能停留在自省阶段,省者自省,怨者自怨,沟通无法完成,交流无从升华,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很多人都有过类似封闭的自省,只因为少说了句道歉,人世间便多出许多的隔阂与冷漠,实为不美。
如何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歉意,以争取对方的宽容与谅解?专家认为,有效的道歉应包括以下内涵:充分表达诚意;坦承错在何处;提出改正措施;进行必要补偿。
优秀范文
犯错事大,道歉难容
尊敬的各位评审、辩友:
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不应该接受犯错之人的道歉。
是啊,抄袭很可恶,不劳而获的行文和小偷无异。一个行业乃至一个优秀的民族与国家,应该有自我纠错的能力与认识。如果不及时刹住这股抄袭之风,谈何文化振兴呢?唯有揭批打击这些抄袭者才能让那些真正的作家或者编剧们享有一片洁净的天空,才能孕育出更多经典的作品,不能让翻拍大行其道。
还记得15年前,郭敬明进行了赔偿,但却拒不道歉;于正同样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赔钱可以,道歉?不可能!”所以此番郭敬明、于正道歉,有些业内的人士觉得并不真诚。先说郭敬明,十多年前公开表态坚决不道歉,何以今天来一个180度大转变?而于正当时拒绝道歉,也是言语倨傲,为何现在低下“高贵的头颅”?
照理说,无论时隔多久,当事人愿意承认错误、道歉,我们也该“得饶人处且饶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要看到的是,“能改吗?”当年这两人在法院明明有判决的情况下,依然坚决不道歉,已经给国内创作和版权保护事业造成很大伤害。这无形中给了很多人一种很坏的示范作用:抄袭剽窃无所谓,最多就是赔钱而已。
这对作家、编辑的创作积极性也是一个很大打击,更让人郁闷的是,在业界愤怒开火之前,郭敬明依然活跃在电视荧幕前,“大”作不断;于正也活跃在各个舞台,作品满屏播出。那么就有必要多问一句:如今两个人先后道歉,是否发自内心的真诚感悟?是否仍然是金钱和资本的力量使然?是否因了有着强大舆论谴责的背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他们仍然只是在金钱面前低头,其背后的逻辑,与之前坚决不道歉恐怕还是一样的。这样的话,他们所谓的尊重版权云云依然只是空话,其行为的负面示范效应也依然存在。所以,对郭敬明和于正的道歉,不仅要观其言,也要察其行。要让抄袭者明白,只有真正勇于承认错误,才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公道自在人心。任何圈子、行业的发展,都会从“野蛮发展”向“规范发展”迈进。在任何圈子,肯定都会包容一些犯错之人,但绝对不会包容屡教不改者,也很难包容“拒不道歉者”。
看到郭敬明的道歉,分析背后的种种成因,的确很容易让人想起北大教授钱理关于“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说法:“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对这些人来说,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利己”。
不接受道歉的目的,不是挟私报复,锱铢必较,耿耿于怀,而是想让这个圈子未来的环境,是原创者的“天堂”,也是抄袭者的“地狱”。我们希望,这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对屡教不改违心道歉者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