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职正职产生分歧和矛盾时
工作中,由于正、副职的工作经验、社会阅历、性格特点的差异,观察问题和考虑问题的思路与角度有所不同,所以,副职与正职难免在工作上产生一些意见和分歧,这是客观存在的。笔者认为,作为副职要冷静理智,把握好四个关键:
一、冷静对待,忍耐包容
当你与正职产生意见上的分歧后,作为副职,必须冷静对待,忍耐宽容。不论正职的言语多么不通情达理、语气多么盛气凌人,也不管你有多么充足的理由,都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不能当面顶撞正职。因为帮助正职树立威信、维护正职的权威,是副职工作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副职的义务。当面顶撞正职,会让正职下不了台,降低正职的威信,其结果只会加大分歧,加剧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但忍耐不等于放弃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也不是说要向错误低头,而是缓解矛盾和冲突。因为在产生分歧之时就争辩出谁对谁错是不可能的,只有等双方冷静下来之后,理顺思路,认真分析,合理推断,才能出产生分歧的真正原因。副职应积极出正职想法中的可取之处和双方共同点,即使是在最糟糕的关系下,两个人都可以会有共同点,先亮出共同点,再不断完善,就会求得两者共鸣。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是指君子之交并不寻求时时处处保持一致,相反容忍对方有其独立的见解,并不去隐瞒自己的不同观点,才算得上赤诚相见、肝胆相照。事物都有正反对立的关系,就如砂糖是甜的,精盐是咸的。它们是味道的两极,互为正反,如果想要使事物尝起来是甜的,只要加点糖就够了。然而事实上若再加上些盐,反而更能增强砂糖的甜度。如果副职和正职能承认各有差异的客观存在,彼此包容理解,互相学习欣赏,就能双赢多赢。
二、逆向分析,换位思考
有了分歧就不能消极躲避,而必须积极地面对。作为副职,首先,要闭门思过,将自己与正职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遭遇到的事情在大脑里回放几遍,平心静气、客观公正地分析产生分歧的主客观原因,为下一步主动与正职沟通作好心理上的准备。即使是正职错了,也要为正职多几条开脱的理由,以免在沟通中再次发生争执。
其次,由于副职与正职在工作中的地位、角的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所以副职仅仅从自身角度去分析,是很难发现产生分歧的真正原因的。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就需要副职学会换位思考,站在正职和全局的角度来分析和思考。如果经过反复斟酌,认为的确是正职错了,自己也应该一分为二地进行评价,看看正职究竟是“对事”还是“对人”。如果是“对事”,即使在场的是别人,他的行为举止也会是一样的,由此便可断定正职不是有
意识针对你的,分歧自然也就容易消除了。如果是“对人”,很明显是正职故意给你“脸”看,那就更要冷静分析,是什么事情、什么原因造成如此“水火不相容”的现状,然后再想办法加以解决。
换位思考的优势在于:一是容易缩短相互之间的心理距离,达到内心沟通;二是容易客观地认识和对待彼此之间产生的分歧;三是容易创造消除分歧的气氛,有利于到消除分歧的办法,使正、副职之间的关系变得协调、融洽。
三、及时沟通,消除芥蒂
出产生分歧的原因之后,就应积极寻机会与正职沟通。等待正职主动放下架子来你沟通,一般是不可取的;试图通过电话或书面请示、汇报工作以避开与正职直接接触,也是行不通的。主动与正职沟通,是对正职领导表示尊敬的一种重要形式。注重沟通,要从维护团结的愿望出发,以大局为重,对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方法,对小事不细究、不计较,谦和忍让,豁达大度,消除心理防线,减少矛盾和猜忌,做到“四多”,思想上多交流、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关心、能力上多看长处。“五讲”即讲政治、讲原则、讲支持、讲感情、讲谅解。
副职在与正职就分歧意见进行沟通时,万万不可一张口就申明自己的“千正万确”,而应先作一番情真意挚的检讨。副职先就自己的错处作一番反省,既是一种礼仪,也是一种技巧。这种“退避三舍”的沟通方式,表达了对
正职的尊重,也增大了正职容纳自己意见的心理空间,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沟通效果。概括起来说,就是“先让一尺,再争九寸”,从而使正职乐意采纳自己意见中的合理成分。
恰当的沟通方式,适当的沟通时机,宽松的环境和愉快的氛围,能使正职获得愉悦的情感体验,产生感情上的共鸣,达成思想上的共识,沟通的效果自然会非常好。实际上,正职活动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正职与副职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过程,副职必须学会沟通,掌握沟通的艺术。副职只有保持与正职的经常性沟通,才能把握正职的心理状态、工作方法,才能减少甚至避免与正职意见上的分歧。
四、服从大局,低调实干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作为副职要服从大局,低调实干。当然,坚持原则绝不是无端的挑剔、指责和伤害;尊重友情也绝不是讲私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
有分歧时要谋断而不擅断。身为副职,应当尽心辅助正职,凡属于自己职责内的事要拿出自己的意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能事无巨细都请示正职。不是自己职责的事,要积极提建议、出主意,当好参谋,决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在正职决策前多参谋、多献策,当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不被采纳时,不固执、不气馁。对正职考虑不到的,要及时提醒、建议和补充,对正职一时还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协助调查、了解和分析,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于正有分歧时要解难而不推难。作为副职,对正职负责,积极当好正职的参谋助手。在难题面前要及时解围,有时正职处在矛盾的焦点上,一时难以解脱,副职要主动出面,勇于接触矛盾,果断承担责任,为正职排忧解难,要敢当问题和困难的“清道夫”,该管该做的事,不分难易,不论苦乐,都要去管去办,不应临阵脱逃,不能装聋作哑、绕弯子、推卸责任,更不能给正职出难题、唱反调。在重大问题上,献策不决策;在一般问题上,当机立断有主见,为正职分忧解难。
有分歧时要补台而不拆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工作中正职常常宏观思考得多些,微观考虑得少一些,事务多了,忽略遗漏的地方不可避免。当正职出现失误时,作为副职,切忌说三道四,评头品足,抬高自己,而应当为正职分担压力,拾遗补缺,副职在功劳面前应淡泊名利,保持低调,要注意把正职往前台推。如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又存在失误,要做到责任不推,困难不让,功劳不居,过失不诿,在成绩面前荣辱不惊,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
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