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聘用合同(通用3篇)
事业编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兼职老师之事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全都,签订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以资双方共同遵照信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协议。如任何一方打算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订,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其次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协作组织教学观摩活动,甲方教务人员应做好场地、时间、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支配。
  2、甲方有权利依据同学家长的要求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但必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若无故旷课或每月请假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停止其教学工作,并按比例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相应的劳务酬劳或提成。
  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授课的课程内容和授课方案,以及授课过程和授课形式,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5、甲方有义务按时根据本协议商定向乙方支付课时费。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供应授课对象的基本资料、告知乙方授课对象的基本要求,并帮助供应乙方授课需要的相关资料。
  7、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供应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要的教学设施。
  8、如同学请假甲方有义务准时通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乙方有权照常向甲方收取应得的课时费。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根据本协议商定,在乙方正常授课的状况下,按时向乙方支付课时费。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授课对象的信息以及甲方内部其他信息,并不得在甲方所处教学点四周公里范围内从事相同或者相像职位的兼职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甲方教学点以外的地方授课。
  3、乙方同意甲方合理为其支配详细的授课时间并予以通知。若乙方认为甲方支配的课程与其个人行程有所冲突的,即应当准时在开课之前与甲方协商全都予以变更。
  4、乙方如有事请假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如遇突发状况应准时告知甲方;如未合理提前请假或告知甲方,均作为旷课处理,甲方除扣除乙方当日课时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课时费金额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学员流失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
权向乙方提出经济赔偿。
  5、乙方应按时仔细上课,保证每次课时的完整、内容的充实,采纳敏捷多样的授课方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若乙方须开展其他与课程相关的活动,则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教务人员的教学工作支配,随时保持与教务人员的信息沟通,不能私自调课,全部关于课程支配方面的事宜均由教务人员负责。
  7、乙方必需遵守各种法律规范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文明授课,不得擅自旷课,不得单方毁约,不做有损甲方利益及声誉的行为。
  8、双方签署本协议仅视为建立劳务关系之必要,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其他不适当、不合理的恳求。
  9、无论是本协议生效期间,还是双方终止聘用之后,乙方不得实行不正值的方式引诱甲方学员,或者窃取甲方生源。
  第四条劳务酬劳
  1、乙方担当一对一小课教学任务的,甲方根据乙方同学实际所缴纳课时费的向乙方支付课时费。(详见附录)
  乙方收到甲方发放的劳动酬劳后,如对所发劳动酬劳金额等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所发劳动酬劳,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2、若乙方常驻一对多教学的,甲方根据的标准支付劳务费用。
  3、甲方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的课时费(如遇节假日顺延)。依据双方商定,乙方为非甲方员工,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相关任何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申报和缴纳。
  4、乙方在任何时间、场所发生的伤、病、残等人身损害事故及其他事情全部由乙方自行担当责任,除前述情形因甲方缘由直接造成的除外。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共同担当责任。
  5、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当兼职老师,甲方有权打算自身公司内部的部分规章制度同样适
用于乙方,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前述行为不视为双方因此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聘用期间的不端行为,依据甲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经济惩处。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同意,本协议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且不担当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诚恳守信原则,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未照实告知甲方自己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受、、家庭住址、户口信息等;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的;
  (3)因不行抗力而导致课程无法连续支配的;
  (4)乙方没有教学资格或力量、或通过组织同学及家长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5)乙方有意不按时完成授课方案内容,或旷课三次及以上的;
  3、若乙方提前解除协议的,必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做好学员工作交接后方可解除协议,否则甲方可以从乙方课时费中扣除违约赔偿金,如乙方课时费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违约赔偿金的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商定之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商定,违约方均应担当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当对其在职期间,因工作之必要而主动或者被动获悉专属于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信息、财务信息等商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也不得擅自使用前述保密信息。否则因此导致甲方学员流失或者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授课期间,给学员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担当。若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要求甲方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当作为实际主体担当。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协议的商定分清各自责任,采纳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假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商定
  1、本协议无论何种缘由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马上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并应妥当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交接,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的任何物品,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担当。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另行商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业编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职称甲乙双方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平协商,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任务、职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
  其次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________年。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愿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劳动酬劳
  1、乙方工资依据学校工资方案发放,由甲方按月给付,其他待遇依据泰政办发(20)64号文件规定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法。
  2、乙方享有寒暑假带薪(档案工资)休假权利(暑假为招生假,全体教职工都有招生任务),参加单位民主管理,获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爱护等待遇。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纪规章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2、爱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定额向乙方支付劳动酬劳,依据有关规定供应与公办老师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单位规章制度及本人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4、合同期内甲方可依据学校实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5、爱护有关法律、法期舰.定的乙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聘用合同书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领导和管理。
  2、乐观参与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
  3、接受并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同时在外兼职或从事其次职业。
  4、对甲方教育教学中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合同期内在岗位所取得的团体科研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全部,有关资料带离须经甲方许可。
  5、有权以工会、职代会等合法形式参加学校管理。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定后,合同双方必需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全都,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甲方可依据学校实际状况随时解除合同:
  (1)伪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和工作履历的;
  (2)严峻违反工作纪律和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状况严峻、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
  (4)触犯国家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的;
  (5)未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或自费出国留学及定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状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支配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合同期未满,无解除合同正值理由;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符合本合同
  第六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