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应急保障能力,
妥善处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确保全县人民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央、省、
市冬季供热保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安全第一、保障为主”的原则,切实
增强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我县集中供热实际,构建“政
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调、高效有序”的供热保障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
积极有效妥善处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确保全县人民众温暖过冬,社会安
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组织机构
为保障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
置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
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武灵
镇人民政府、交警队、消防队、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瑞通集中供热有
限责任公司。
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
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集中供热保障和应急处置协调的日常工作。
(-)职责分工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对全县供
热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
的监督管理,指导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建立
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
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
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
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县发改局: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及成品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保障工作。
供暖投诉县工信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煤、电、油、运等的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卫生应
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
县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
部供热问题;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供热企业和个人“偷热”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借供
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
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通行顺畅。
县民政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受灾众临时基本生活救助。
县财政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县城供热应急工作需要和县集中供执应急处置指挥部要
求,协调做好供热生产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及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车辆
快速通行。
县卫健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供热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
需要,协调调动县及周边县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组织协调卫生应
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
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
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指导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
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督处理利用供热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
为;加强集中供热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协调相关检验、
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
司、集中供热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
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采暖期全县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
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信息;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
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县交警队:负责协调指挥县城供热应急的交通保障工作,保证应急队伍和物资
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县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
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县消防队:负责参与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
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华润燃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
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
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
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县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
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供热保障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
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
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统
筹燃煤锅炉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前储备煤炭,
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
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
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
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
解,避免发生体性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
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向社会公布各片区(换热站)负责人电
话、受理范围等信息,24小时接受众投诉反映。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指挥机构响应程序
接到各类信息渠道反映供热企业发生突发性应急情况后,县公用事业服务中
心要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同时组织供热企业启动本企业的供热应急程序,
实施应急处理,开展生产自救。
因供热公司燃煤不足或设备原因影响居民用热的由供热公司负责处置,启动
政府临时接管程序,启用供热应急资金,保证居民正常供热。
供热企业供热应急抢修力量不足时,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可调
用其他企业协助抢修,费用由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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