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供热期全省城市供热“访民问暖”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供暖投诉∙【公布日期】2018.12.04
【字 号】〔2018〕1982号
【施行日期】2018.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供热期全省城市供热“访民问暖”活动的通知
〔2018〕1982号
各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张庆伟书记“冬季供热是第一民生”的工作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北方采暖地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化供热行业作风整顿,改善供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城镇采暖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众温暖过冬。我厅决定即日起至2019年4月末,开展2018-2019年度供热期全省城市供热“访民问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每月至少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访民问暖”专项活动,通过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进社区、入户走访、开展宣传咨询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众诉求,客观掌握供暖情况第一手资料,实地解决供暖存在问题。
  二、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当前城市供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和众来电、来访,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反映的供暖问题,特别是室温不达标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办结销号制度,加强督查督办,督促有关供热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供热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供热企业热源、换热站运行参数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确保供热系统运行满足居民采暖需求。
  三、加大供热问题调处力度。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以让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督促供热企业落实整改,重点解决好“供不好”等突出问题。各供热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加快问题整改,确保供暖到位、室温达标,切实增强人民众获得感,努力让众温暖过冬、满意过冬。
  四、优化供热服务。供热企业要加强、服务窗口的管理,快速解决居民报修和投诉问题,坚决杜绝推卸责任、服务态度蛮横等问题。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作风监管,通过对供热企业明察暗访、拨打企业等方式,整顿行业风气,提升人民众满意度。
  五、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和抽查力度,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违法违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进行公开通报。我厅将适时对各地供热工作进行抽查,开展明察暗访,对供热管理工作不力、人民众反映问题强烈的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并建议省政府进行行政问责。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公开,宣传供热常识,对典型供热问题的解决方式进行报道。对媒体报道的供热问题,要及时回应,迅速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