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合同
智能化工程合同范本(精选5篇)
委托方:
承接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一标段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周界防越报警系统及户内防盗报警系统、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可视对讲系统、背景音乐及紧
急广播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电梯与机房间的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
布线、摄像机安装调试、楼层显示器安装)、LED电子屏显示系统、机房建设等智能化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室外线路敷设、系统调试和操作培训等全部内容。
(1)深化设计内容包括:
①在按照甲方招标时所提供的设备平面布点图,在不改变设备、品牌、型号的基础上,完成安装节点图、拓扑图、施工图等的设计(如需更改设备位置和数量,须经甲方认可)。在通过甲方认可后
加盖建筑智能化设计专用章,作为项目报建、施工、验收的依据。
深化设计图需在合同签订15日内交付甲方审核(提供纸质文件一套、电子档一套)。
③乙方的深化设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优化过程中工程量如有减少,甲方可按合同单价在总价中减少。
(2)各子系统所必须实现的功能及措施:
①周界防越系统须与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联动功能,一旦周界有非法入侵,在报警系统得到报警信号的同时,视频监控的显示系统需
弹出对应点的监控画面,以使值班人员能够及时观察报警点及其附
近的实时环境。周界防越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室外设备的防雷设
备和措施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内。乙方需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实施
而不作其他费用增补。
②中心机房弱电核心设备的防雷接地须单独配置,不接入楼宇的接地系统,所需的包括室外接地系统,以及各凡接入中心机房的线缆、设备所需配备的防雷器等均由承揽方提供。
(3)乙方可委托具有二级以上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本工
程的设计与施工。
4.工程造价:工程固定总造价人民币元(含税),大写:。合
同总价明细及弱电各系统价格明细分析见附件一~九(乙方投标报
价清单)。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1)智能化工程总价包括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期内维保、税金、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2)合同价是按照甲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和完成该部分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和税及利润。
(3)各子系统中需由建设工程当地主管部门审批,从系统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均须由当地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
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一切手续、按时投入使用,并承担所有费用。
5.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技术图纸以及国家规定有关规范和标准。
(6)设计图纸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清单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二、工程期限
1.配合甲方工程进度并根据甲方要求(正式通电两个月内)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甲方,因承揽方原因导致系统未及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而影响到甲方楼盘销售,乙方需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同时须承担以经济损失金额10%的。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的期限,应由甲方当时确认后方能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同所含工程范围及内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责权
(1)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及材料堆放地。
(2)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工地
代表或施工班组。
2.乙方责权
(1)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乙方必须积极协调好与工地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各种关系。
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移交甲方前,负责其所有的产品保管和成
品保护等工作。
(3)乙方应符合工程当地政府部门的各项规定(例如:弱电工
程设计资质、弱电施工资质、安装许可证、工人暂住证等)。
(4)乙方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好需移交的各相关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等材料。
(5)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水电挂表施工,按实结算。
(6)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须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
合格证明,并有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书和质保书。
(7)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8)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9)负责本工程的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是经过建设主管部门考
核通过的机电专业二级以上的建造师,并提供无其它在手项目证明;进场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每天到现场,及时到业主现场办公室签到,
按时参加例会。如不到场,发现一次500元。并更换其它符合
要求的项目经理进行后续工作。
(10)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的侵害,
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方式
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条件仅限于:
(1)甲方提出承包范围变化,且该变化导致单项清单子目及其
连带子目总价(不累计)变化在1000元(含)以内的总价不再调整;1000元以上的部分(即扣除1千
元)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若合
同中有相应单项,单价不变;若合同中没有相同的单项,按乙方投
标书中的单价组成分析方法、材料单价、取费及优惠率计算,并经
甲方批准后执行)。
(2)由于工程质量问题或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导致的变化不
作任何调整。
(3)由于投标前,承揽方未认真进行现场查勘而导致的超过招
标文件设备清单的材料增补,相关费用不得进行增补。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预付合同总价30%的工程款;
(2)设备进场前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竣工并验收合格,由甲方进行项目审计。审计完毕,付至
审计总额的95%,其余作为质保金。
(4)质保期间乙方能按本合同要求做好维修、保养;竣工验收
二年期满,经物业公司和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可结清余额。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港闸区工程建安发票。
3.结算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揽方在1个月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总包、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审核。业主应在1个月内审核
完毕。
要求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
(1)经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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