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环境问题的南北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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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经济》2008年第03期
        全球来看,贸易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各国之间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也越来越多,发达国家(北方)与发展中国家(南方)在贸易与环境问题上的冲突也日趋激烈。不仅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全球环境发展。因此。探讨南北方国家在贸易与环境问题上的分歧、冲突.有助于南北双方加强交流和合作。协调好南北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贸易大国,也能从中获得启示与借鉴。
       
        一、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南北分歧
       
        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国的自然资源禀赋也有较大区
别,因此,在对待贸易自由化和环境保护的视角和态度上,双方的分歧自然很大,这就直接导致了各国政府对贸易和环境政策的重点大不相同。
        (一)南北理论视角分歧
        在自由贸易和环境关系问题上,北方主要提出“竞相降低标准假说(race to the bottom hypothesis)”,“污染避难所(pollution haven)”和“生态倾销论(e-co-dumping)”。
        Dua和Esty(1997)指出,作为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结果,资本大量涌入环境标准低的南方国家。为了阻止这种资金外流现象,北方会降低各自的环境标准以维持或增强国际竞争力,出现所谓的“竞相降低标准”。而且,一国严格的环境政策会迫使肮脏产业向环境管制宽松的国家转移,南方会由此成为“污染避难所”(pollution haven)。
        北方国家认为,由于环境标准不同而造成的产品成本差异使南方国家享受了不公正的成本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而使自己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认为这种低成本的环境标准构成了“生态倾销”。要求统一各国环境标准,并要求政府征收“生态倾销税”或给予本国产品补贴。发达国家打着生态保护的旗号要求提高环境标准,背后则隐藏了其追求经济利益的实
际目的,即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对此,发展中国家认为,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水平不同,本来就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如果允许发达国家使用单边特殊税,这对发展中国家明显不利,而且这种要求显然不符合WTO的基本原则。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