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机动车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和行人违法行为。
第三条违法行为定义
违法行为是指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公交车道等。
第四条处罚原则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严格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提高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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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
第五条超速行驶
对于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根据超速程度不同,将采取、扣除驾驶证分值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六条闯红灯
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根据闯红灯情节的严重程度、对他人的影响,将采取、扣除驾驶证分值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七条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
对于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根据违反信号标志、标线的情节,将采取、扣除驾驶证分值等方式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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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
第八条骑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对于非机动车在非行人道路上行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将采取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九条非机动车闯红灯
闯红灯如何处罚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将采取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条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对于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将采取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