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内部参考使用)
发展党员范例:
经支委审查报党委备案,并通知其本人(各支部)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009年5月25日前确定名单报党委审批)
召开支委会讨论审查列为积极分子的报党委备案,开始培养,下发积极分子考察表。
(考察表和呈报表填写培养时间即列为积极分子时间:2009年5月20日)
提交本人自传、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
3、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间,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记录一次考察意见,注意时间顺序;定期提交个人思想汇报;支部定期对积极分子培养,并做好培训记录等资料报党委审查。
上半年填写考察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11月20日2010年入党思想汇报, 下半年填写考察时间:2009年11月20日至2010年5月20日。
(经一年或以上的培养考察后)
4、确定发展对象(2010年5月25日前确定名单报党委审批)
召开支委会讨论审查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备案,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政审材料》主要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历和在重大政治斗争听表现;审查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盖支部章)。
(呈报表填写列为发展对象时间:2010年5月20日)
5、党委预审同意,下发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把关审查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注意问题:时间顺序清楚、资料齐全、支部决议签名等。
7、短期培训:党委对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时间5-7天。
8、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人担任。
9、填写入党志愿书:对项目没有内容可填的,应注“无”。
10、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经支委会审查认为合格和手续完备的,于2010年6月1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2010年6月15日前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查。)
11、组织谈话
12、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在2010年7月1日前审批完成并批回《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至各支部。
13、预备党员宣誓。支部接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一般情况下各支部在七·一活动日组织宣誓仪式。
(经一年的预备期考察合格的,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14、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经支委会审查认为合格和手续完备的,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2011年6月15日前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查。)
15、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在2011年7月1日前审批完成并批回《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至各支部。
党员发展各阶段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发展时使用材料:
1、《个人入党申请书》 注:可用打印版但需本人签名
2、《个人入党自传材料》 注:可用打印版但需本人签名
3、《个人思想汇报材料》 注:可用打印版但需本人签名
4、《培训记录》 注:可用打印版但需本人签名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注:到场组织组领取该表格填写
6、《入党对象政审材料》 注:到场组织组领取该表格填写
7、《发展党员呈报表》 注:到场组织组领取该表格填写
8、《入党志愿书》 注:到场组织组领取该表格填写
9、《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决议记录》复印件 注:可用打印版但需支书、记录人签名
转正时使用材料:
10、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注:可用打印版但需本人签名
11、《预备党员转正呈报表》 注:到场组织组领取该表格填写
12、《支部关于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复印件 注:可用打印版但需支书、记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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