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柏良泽
出版物刊名: 人力资源
页码: 55-56页
公务员级别划分摘要: 日本公务员分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内部又都有特别职和一般职之别。在国家公务员中,特别职包括大臣、政务次官、大使、公使、法官、法院职员、国会职员、防卫厅职员等。据1991年统计,大臣、政务次官、大使、公使等约300人;法官、法院职员约25000人;国会职员约4000人;防卫厅职员约30万人。对一般职国家公务员,日本既没有采用象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那样的职位分类,也没有采用象英国、法国、原联邦德国那样的品位分类,而是采用依据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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