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们在办理户⼝的时候⼀般都是要填写相关的信息的,填写户籍的时候也是要注意的,那么户籍所在地应该要怎样填写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户籍所在地怎么写
按照户⼝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
城市户⼝的应该填:某某省某某市(县)某某区。
农村户⼝的应该填:某某省某某县某某乡。⼀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该填:即某某省某某县(市)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簿登记所在地,⼀般是指出⽣时其⽗母户⼝登记地⽅,通常是家庭户⼝簿上的户⼝所在地。
⼆、居民户⼝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簿⾸页套印省、⾃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专⽤章。承办⼈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簿时的⽇期,并加盖户⼝登记机关的户⼝专⽤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期,并由承办⼈签宇或盖章。
户口所在地怎么填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的公民,填写其迁⼊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迁来本户⼝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期——填写户⼝登记机关建⽴常住⼈⼝登记卡时的具体⽇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内容发⽣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内容、时间,并由承办⼈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居民户⼝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
常住⼈⼝登记卡由承办⼈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登记机关的户⼝专⽤章。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户籍所在地的填写是有⼀定的讲究的,⼀般来说跟⽗母登记户⼝的地⽅是⼀样的。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