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XX-XXXX
协议双方:
甲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XXXX
: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楼盘合作公司/开发商
地址:XXXX
: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是依法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运作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
2. 乙方是一家注册在XXXX的公司/开发商,具备开发楼盘的资质和经验;
3. 双方拟就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中乙方开发楼盘的销售、推介、协助贷款申请等事宜达成合作。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推介甲方贷款项目中的楼盘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推介其所开发的楼盘,提供相应的楼盘销售信息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楼盘规划、销售情况、房源情况等。
1.2 乙方同意在楼盘销售过程中,为符合购房条件并需要贷款的购房者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贷款申请表等。
1.3 甲方同意在乙方楼盘合作项目中宣传推广甲方贷款项目,并提供相关宣传资料给乙方。
第二条 贷款审批
2.1 甲方负责依法审批购房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乙方应积极协助购房者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2.2 甲方贷款审批的具体标准和流程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条 信息保密
3.1 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营销策略等保密事项,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2 双方合作关系终止之后,仍应保持对对方所知悉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营销策略等事项的保密。
第四条 交付标准和时间
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交付标准和时间,按时向购房者交付符合约定质量和规格的商品房。
4.2 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楼盘交房时间和交房进度,并配合甲方相关工作。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 协议的有效期和终止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为3年。
6.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90天,甲方或乙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6.3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任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公积金购房
(1)对方违反了本协议的规定,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作。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合作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楼盘合作公司/开发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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