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演变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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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柱性产业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7年第26期
        摘要:当前,文化旅游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发展的轨迹,概括出产业定位日趋明确、产业管制逐步松动、产业思路不断拓展的政策演变趋势,从产业化的高度,提出历史启示。
        关键词: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演变趋势;启示
        文化旅游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消费方式,日益引起世界各国人们的关注和青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旅游业从散、弱、小,逐渐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纵观其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历程,与产业政策演变密切相关。基本上经历了萌芽、初步发展、全面深化三个阶段。
        一、1978~1991年的萌芽阶段:旅游产业的提出与地位的确立
        1981年成立国务院旅游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改为旅游协调小组。1988年,国务院将旅游协调小组撤销,成立了国家旅游事业委员会。此外,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于1982年变更为国家旅游局。随后,国家旅游局和国旅总社不再一同办公。国家旅游局不再直接进行接待或者负责组建旅行团,国旅总社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机构名称和职责变化,逐步由政府主管的行政职能向政府主导的事业化、企业化转变。
        在1981年3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积极发展,量力而行,稳步前进”的旅游发展方针,并确立了旅游管理体制的原则,即“统一领导,分散经营”,要求在政策、制度、规划、协调和纪律这五个方面高度统一。同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明确要进一步发展旅游。
        1984 年7月国家旅游局提出《关于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几个问题的报告》,指出将我国建设成为旅游业比较发达国家的发展目标。同年,我国旅游业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体制变革,由领导型职能改为服务型职能、由政治性转为经济性、从独家经营模式到以国营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模式、由原来的封闭式等客上门转变为开放式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