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规范养护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为,推进养护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C H30-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业主单位
(一)日常管理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署。
2.按要求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培训,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的有关资料。
3.项目业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明确归口部门和责任人。
4.建立安全会议、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报告等制度。
5.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
(二)合同管理
2.在招标文件中,应当对施工单位工程安全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
3.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4.单列安全专项经费并明确经费使用规定。
(三)检查和培训
1.根据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通报。
2.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及防范措施。
3.对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出具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4.今年元旦节高速公路免费吗对作业安全设施(含施工车辆、机械)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5.对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进行奖优罚劣。
(四)专项工作
1.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演练。
2.按要求及时支付安全专项经费。
3.按要求报送事故信息,协助处置事故的善后工作和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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