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能否担任新的工作单位党内领导职务(外10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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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支部生活》2020年第01期
        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能否担任新的工作单位党内领导职务?
        答: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选举權、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当然也就不能担任新的工作单位由选举产生的党内领导职务。单位隶属
        劝其、脱党除名、除名、开除党籍的
        人,能恢复党籍吗?
        答:对劝其、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
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重新入党。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
        能否用招标的方式选拔党支部书记
        答:招标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行为,是指在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交易中,由发包方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通过竞争及签订合同的形式选择承包人。
        选拔党支部书记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书记应由选举产生,必要时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很显然,用招标的方式选拔党支部书记,明显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
        党支部书记调动工作单位,能否自然成为调入单
        位的党支部书记?
        答:党支部书记调动工作单位后,如果没有调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的任命,又没有经过党内选举,不能自然成为调入单位的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