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银川市湖畔中学等6所机构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0.29
【字 号】银政函〔2020〕63号
【施行日期】2020.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银川市湖畔中学等6所机构的批复
 
银政函〔2020〕63号
 
金凤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成立银川市湖畔中学等6所机构的请示》(银金政发〔2020〕128号)收悉。经2020年10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立银川市湖畔中学等6所机构,由你区负责管理。具体为:
  1.同意成立银川市湖畔中学。该中学位于金凤区灵芝巷以东、黄河路以南、典农河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42亩,建筑面积12960㎡,设计规模24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200人。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金凤区教育局管辖。
  2.同意成立银川市第三十六中学。该中学位于金凤区平湖巷以西、培华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约124亩,建筑面积21600㎡,设计规模48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2400人。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金凤区教育局管辖。
  3.同意成立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小学。该小学位于南塘巷南侧、规划路西侧、阳光美林小区以东,规划用地面积约41.9亩,建筑面积12960㎡,设计规模24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200人。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金凤区教育局管辖。
  4.同意成立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四小学。该小学位于贺兰山中路宝塔悦海加油站以北、第九中学以东、海珀兰轩三期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56.6亩,建筑面积16200㎡,设计规模36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800人。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金凤区教育局管辖。
  5.同意成立银川市金凤区第二十七小学。该小学位于塔渠街以东、香葱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49亩,建筑面积12600㎡,设计规模36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800人。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金凤区教育局管辖。
单位隶属  6.同意成立银川市金凤区第三十小学。该小学位于金凤区满城北街以西、培华路以南,规
划用地面积约44亩,建筑面积12600㎡,设计规模36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800人。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金凤区教育局管辖。
  二、你区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程序,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要求,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单位,及时完善机构设立、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依法规范办学。
  三、你区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办学有关规定,指导新成立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完善办学条件,突出办学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好素质教育,不断满足人民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