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会通过申请⼈和被申请⼈提交的证据材料、仲裁庭上的辩论等因素来进⾏裁决,但即使裁决书⽣效后,⼀⽅当事⼈也可能会因为不服⽽不执⾏裁决书的内容,这时另⼀⽅当事⼈就可以申请强制执⾏,那么应当怎样申请强制执⾏呢?下⾯⼀起看看店铺⼩编整理的有关内容吧。
⼀、劳动仲裁法院如何申请强制执⾏
劳动仲裁的裁决⽣效后,当事⼈逾期不履⾏裁决书内容的,另⼀⽅当事⼈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裁决书等材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当事⼈对发⽣法律效⼒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当事⼈逾期不履⾏的,另⼀⽅当事⼈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民法院申请执⾏。受理申请的⼈民法院应当依法执⾏。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1、提交申请书:当事⼈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收到仲裁申请之⽇起五⽇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作出决定之⽇起五⽇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前,将开庭⽇期、地点书⾯通知双⽅当事⼈。⽆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按照撤诉⾃理,对被申请⼈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双⽅⾃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之⽇起具有法律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起四⼗五⽇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通知当事⼈,延长期限不超过⼗五⽇。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当事⼈。当事⼈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收到裁决书之⽇起⼗五⽇内,可以向⼈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法律效⼒。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出具裁决书后,当事⼈需要履⾏裁决书的内容,逾期不履⾏的,另⼀⽅当事⼈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并提交申请书和裁决书等材料,如果读者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店铺进⾏。劳动仲裁流程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