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立案须知
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是北京各各区县中受理劳动案件最多的劳动仲裁委,另一个比较多的就是北京海淀区劳动仲裁委,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在受理劳动案件有着特殊的规定,先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1.  在立案环节,朝阳劳动仲裁委要求本人亲自立案,非本人去的,要求委托书不仅要有授权委托书,而且还要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这一点请大家注意。
2.  朝阳劳动仲裁委立案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可以自己打印也可以采用朝阳仲裁委自己所印制的格式样式,自己打印的项目必须和格式样式一致,否则有可能被拒收。
3.  朝阳劳动仲裁委立案时,要求申请人提交一定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动仲裁申请内容,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这些在其他劳动仲裁委很少要求。
4.  朝阳劳动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直接发出受理和开庭通知,不安排专门的举证期限,而海淀区劳动仲裁委有专门的举证期限。
以下是劳动仲裁委的一般性规定和地址,供大家一起参考。
一、事项名称: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二、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在朝阳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朝阳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四、办理条件:1、所诉争议属于劳动争议;2、依法提起申诉;3、案件属本委管辖范围。
五、办理时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审限。办理结果状态:依法作出裁决书、调解书或当事人撤诉。
六、办理部门: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投诉举报在行政执法受理服务中心,之后移交到仲裁科进行处理。
八、办公地点:朝阳区大柳树100号
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十、:64678220
十一、办事流程:
劳动仲裁流程
本文转载自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原文地址:www.bjlaodongfa/fuwu/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