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优惠卡办理流程及使用须知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火车票优惠卡采用物联网RFID技术进行设计,包含IC芯片、感应天线,能存储学校名称、学生姓名、购票区间、可购票次数和已购票次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精神,火车票优惠卡办理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办理流程及范围
优惠卡办理范围:
1.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往返乘坐火车的大一新生,或“优惠卡”遗失、损坏的在校生。
2.家庭和就读学校在同一地,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必须提供包含父母信息的证明材料,如街道证明、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等方可办理。
二、使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须知
(一)粘贴、保存注意事项
1.“优惠卡”应粘贴在学生证“乘车优惠卡粘贴处”;
2.粘贴后(无论正斜)严禁揭下重贴;严禁大角度弯曲、折叠“优惠卡”;严禁用外力重压优惠卡芯片部分或将优惠卡长期保存在潮湿的地方;
3. 火车票优惠卡在保存时,应远离手机、电脑、校园卡、银行卡及居民第2代身份证等含电磁信息的物体,以免消磁影响使用;
买不到火车票怎么办
4.学生证“假期火车票享受学生票待遇”页,学校所在地填写“山东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花园北路1号”,
家庭地址如实填写(学生父母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做为家庭地址),乘车区间为聊城至学生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涂改无效。填写完整后,该页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二)购票注意事项
1.学生每年最多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火车票实行实名制购票,学生的已购票次数通过身份证号码在铁路售票系统进行了记载,无论优惠卡中是否还有可购票次数(或更换新卡),都不能购买优惠火车票。
2.学生享受4次优惠票的具体时间为:每年6月1日—9月30日,12月1日—次年3月30日。以上日期为具体乘车的日期,不是火车票购买的日期。
3.乘车如需转站,可在出发地一次性购买联程车票,或在出发地购买通票后在中转站办理中转签证手续,否则,中途购票将会再次扣减优惠卡中可购票次数。
4.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所有车次均可购买。购买硬座时享受半价优惠;硬卧享受优惠金额与同车次硬座票相同;动车组二等座享受为全价票的75%;其他席别不享受优惠。
(三)火车票优惠卡充磁
1.每学期第十五周,各二级学院会组织学生统一为火车票优惠卡集中充值,具体时间以学籍科通知为准。
2.因实习或其他原因需充磁,可到学籍科(办公楼215)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