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项目土方及桩间土挖运、桩头清运工程签订如下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所在地:**市**区。
3、承包范围: 土方及桩间土挖运、桩头清运(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
4、承包方式: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等此工程包含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  元/m3。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协同监理根据实际施工确定。
2、付款方式:本工程款按进度共分为四次支付。
第一次付款:挖土1.5m深后付已完工部分造价的80%;第二次付款:施工完成一半(暂定-8m)后付已完工部分造价的85%;第三次付款:施工完毕(暂定-12m)达到桩基施工条件后付已完工部分造价的95%;第四次付款:经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完成清场将工程移交甲方后,按结算价一次性支付至本合同价款100%
3、乙方要求支付工程款时,应填写付款申请单,并提供对应的相关资料,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该审核不表明甲方对工程量或者质量等的最终确认。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同时提供符合国家和甲方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本公司发票和证明资料。
第三条  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本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总工期:70天,竣工日期为2013年  月日,乙方应在工期内保证保量的完成。乙方竣工日期每拖延一天,本合同单价结算时相应降低工程总造价的4‰。
第四条  现场负责人
1、甲方代表为:        ,职责为: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代表为:        ,职责为: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3、监理:                    ,职责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管理、协调、控制。需要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
2、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条)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每拖延一天,支付乙方工程款的0.2‰。
3、及时发出相关指令,设计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应成立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并经甲方、监理认可。
2、变更乙方代表时,应书面说明并经甲方同意,变更其他管理人员的,应当通知甲方及监理。甲方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当在2日内更换。乙方负责与当地村民及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关系,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制订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安全生产措施,承担人身安全事故责任。
4、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对现场已充分了解,并认为已具备施工条件或由乙方自行清理后具备施工条件。
5、乙方应派专人维护场地内安全环境及正常施工环境,施工期间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其维护、维持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6、土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甲方指令,将土方竣工工程及具备下步施工条件的安全施工场地一并移交甲方。
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分包或者转包。
8、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追认乙方的非法分包、转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施工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
2、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达到合格要求。乙方采购的材料
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冬季施工,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冬季施工措施,以确保工程工期和工程质量。如果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除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工程多次整改还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另行安排队伍施工,乙方承担全部撤场费用并承担以此而引起的甲方损失。
第七条材料、设备的采购
    乙方负责采购施工需要的材料和设备,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应保证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质量          格后,按结算价一次性支付至本合同价款的
第八条  施工与变更
1、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以组织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错误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变更,应当在5日内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对方有权拒绝追认。
4、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变更,均应双方指定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否则视为无效。
第九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和国家颁布的规范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检查。
2、工程质量应当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和验收规程的要求,符合合同要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无条件拆除、重新施工和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资料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承担工程延期竣工的责任。工程经验收全部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在 7 日将场内非工程范围内的建筑、临时设施拆除并清理现场,向甲方移交工程撤离现场。工程的移交不以其他条件为前提,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
由留置和拒绝移交工程。乙方不移交工程的,应当按照未能按时竣工承担责任,甲方并可暂停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能按约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0.1‰支付逾期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时开工或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土方工程合同 5 ‰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 7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责任。
6、一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 7 日内,向甲方移交工程撤离现场,并将场内非工程范围内的建筑、
设施拆除,清理现场。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20%向合同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他方损失的,应按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的影响。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向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双
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如果乙方存在逾期竣工或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情形,将造成甲方因迟延交付工程、相关设施设备或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原因而向所涉及的实际使用人承担体性法律责任而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乙方对此应当并且已经给予高度重视和足够预见。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时间:2013年                    时间: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