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浆及土方外运合同
甲方将工程泥浆及固化后的土方外运委托乙方承揽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该工程质量和工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工程量:泥浆及土方处置暂按  M3,最终工程量以实际签证为准。
4.承包内容及范围:本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固化、土方外运。乙方负责抽泥浆、固化泥浆,泥浆或固化土必须倾倒到码头处置,乙方自备所需的车辆、泥浆罐、泥浆泵、泥浆管、
泥浆固化设备及相关操作人员等,数量以满足现场的施工为准, 乙方负责施工完成后场地内乙方开挖的泥浆池的清理工作(清理的泥浆池废浆需运到合法的场地倾倒)。乙方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泥浆、固化土清运证、消纳凭证、清运单等所有工程审计相关手续及资料,确保甲方泥浆处置通过工程结算审计,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综合考虑。在泥浆处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违规遭到有关部门查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若乙方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资料不能确保甲方通过工程结算审计,或导致被审计部门扣款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工程期限及工期
应施工需要随时固化泥浆、外运土方,不得影响施工,工期以现场施工工期为准。具体以业主单位(即建设单位)发布的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为准。
第三条单价、计量方式、发票开具:
1、所有桩型泥浆固化及土方外运处置综合单价为元/m3(含增值税税率  %)。该单价为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运输费、人工费、处置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合同工程量泥浆暂定    m3,合同暂定总价
3、工程量按砼成桩以体积计,计量方式为桩的截面积*实际有效桩长,所有桩型结算工程量不
含充盈系数、加灌长度和空转;
4、国家税改原因调整税率按政府相关政策执行调整增值税;
5、单价为固定单价,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施工期间不因政府的调价或其他市场等因素而调价。如现场采用其他处理方式,需用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单价不变。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工程款支付时间:
1、泥浆及土方工程结束后天内支付工程款(无息)。
2、桩基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双方结算完毕并签字确认后,在前付至结算价的(无息)。
3、剩余工程款,待总包单位工程资料备案及土建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一个月后支付(无息)。
4、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如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付,支付工程款时优先支付乙方汇入甲方的往来款项。
5、甲方项目部印章、技术资料章不适用于结算。
6、甲方以银行转帐汇款支付工程款,乙方确认收款帐户如下:
土方工程合同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乙方如变更收款帐户应在变更后书面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未接到书面变更通知,则甲方付到上述帐户的款项则视为有效支付。
7、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生产和劳动计划的编制与安排协调工作,安排泥浆外运时间。
2、甲方负责泥浆池的砌筑及围护工作,保持施工现场内道路畅通,并为乙方提供工作必须的用电用水。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后期的泥浆池围档维护工作由乙方完成,安全文明形象按项目部要求。
3、甲方有权对不服从各部门协调、安排的乙方工作人员给予或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法、违章
、对质量安全不重视经教育无效的乙方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处罚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按照市相关规定,接通相关监督单位的监控、地磅等,准备好泥浆池,同时乙方必须在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泥浆清运证、消纳凭证、清运单、泥浆固化手续等工程审计相关手续及资料,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自行办理与泥浆固化外运及固化土的外运、处置相关的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准备足够的设备和人员确保能够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泥浆不能及时外运造成泥浆外泄、停工,除第二条工期外还需承担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保证泥浆能及时清运,不符影响打桩施工进度。
4、乙方必须无条件帮助甲方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并一起安抚村民工作。
5、乙方在泥浆清运及固化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符合归档和结算审计要求的全部资料一套,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处置发票、清运证、网上记录、运输记录、车辆运行轨迹记录等等。
6、泥浆池维护由乙方负责,灌桩施工结束后,乙方必须将泥浆池底预留泥浆全部清除干净,并配合甲方与第三方场地移交工作。
7、乙方无偿提供固化后土方装运时施工道路所需路基铁板铺设及挖机等(路基铁板及挖机使用期限以钻孔桩施工完成为限,泥浆固化项目完成后施工道路所需路基铁板铺设及挖机等若甲方需要继续使用,需要支付相关租赁使用等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如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作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令,对现场泥浆的排放应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因乙方施工违反上述法令条例受处罚或因影响周围居民、农民、企业单位而要求赔偿时,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也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也对乙方有相应的处罚。
3、乙方应随时做好泥浆罐的防护工作,确保运输途中不发生泄漏,如乙方在运输途中有乱倾倒泥浆的现象发生,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5000元/次,同时乙方承担其它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
4、乙方须办理人员、车辆、机具的保险事宜,如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或造成他人伤亡、车辆
、施工设备机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5、如果乙方自行寻场地作为临时泥浆排放池,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场地租赁有效且合法协议,由村级和镇级政府有关部门盖章。后期泥浆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果有关部门追责,乙方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目标为:
第七条现场管理
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技术培训、安全生产、爱护财产、职业道德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对现场业主及监理提出的要求如无法执行须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允许同其发生冲突,否则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同现场监理及业主等主管单位人员的冲突而由甲方出面解决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同时应承担其它无关桩机班组因此受牵连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3、由于现场乙方内部班组施工人员或同外班组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偷窃事件的,除了由乙方承担
由此带来的损失外,甲方还可对乙方5000元/次。(并报当地派出所处理)
4、甲方现场代表为(电话:)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签证。乙方现场代表为(电话:)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结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和转包,且只能以甲方名义组织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明显不能完成合同目标,出现经营危机或者其它根本性违约的,因工程管理混乱出现被业主、监理、质监单位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而影响甲方行业声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和处罚,乙方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后,5天内必须无条件退场。
2、若周边其他项目泥浆能正常的外运处理,而甲方项目的工地无法泥浆外运处置,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0元/天。若泥浆无法正常外运处置时间超过两天,甲方有权与乙方解约,另外委托其他泥浆单位进行继续施工。泥浆无法外运处置及另寻单位给我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
4、乙方劳务用工必须符合现行政府行业有关规定,保证按期如实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由此引起的纠纷
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承诺其报送的所有信息材料均真实有效、及时,与支付明细表载明的农民工均存在真实劳动关系,且不存在强行管理农民工工资银行卡的情况,如侵害了农民工或其他合法权益,乙方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造成甲方垫付工资情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若甲方拖延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甲方需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给乙方;若甲方拖延进度款或者结算款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同时要求本项目的实际承包人及甲方合同签字人支付进度款及
结算款并支付违约金。
6、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赔偿对方损失。
7、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本工程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特别声明:
甲方禁止公司及项目部任何人员以甲方公司或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如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以任何形式将款项出借或返还给甲方公司及项目部任何人员,则不论该等款项是否实际用于甲方工程,均与甲方无关,该行为均属于乙方与相关人员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
要求甲方以货款抵偿。
甲方不允许公司及项目部人员擅自变更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对账单、结算单、承诺书、确认单等均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除此之外,加盖任何项目部公章、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财务章或项目部人员签名均对甲方不具有效力。乙方应谨慎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相关无权代理人签署的文件,乙方应及时提交甲方追认,甲方未盖章追认的,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或解决不了时,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违约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时,甲方虽然已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乙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甲方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3天后,有权另行委托施工单位来完成未完工程,因合同终止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