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就业带来的冲击受到了党中央及各级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次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具体到对就业的冲击,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文体娱乐等服务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等抗压能力比较弱的经营主体。冲击的幅度可能会使一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上升0.3个百分点,但疫情结束后随着经济活动的恢复,对全年新增就业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在政策应对方面,“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措施稳定就业,包括减负、稳岗、社会保险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就业援助等。
  现在的问题是“稳就业”的措施能否精准“锚定”救助体、切实有效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冲击,实际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这需要深入考察和分析当前我国就业保护社会保障的制度结构与治理模式。相比于2003年非典疫情,17年来我国的就业保护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应对就业冲击的能力不断增强。但是,相比于17年前我国的就业格局和就业模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某些方面甚至出现了颠覆性的变化。2002年我国人均GDP只有不到1200美元,2019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万美元,将迈过高收入国家的“门槛”。在这个过程中,产业结构、就业格局不断变化,新的就业形态、就业模式不断涌现。就业保护和社会保障体
系是否有足够的弹性和灵活性来适应这些变化,直接关系着目前“稳就业”措施的实施效果。本次疫情也暴露出我国就业保护和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长期看,这些问题也为就业保护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方向。
  本文在梳理本次疫情对就业影响的基础上,从就业保护和社会保障与就业格局、就业模式之间的匹配入手,分析应对疫情冲击的“稳就业”措施的实施与治理效果,在考虑就业保护与社会保障长期改革趋势的情况下,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文中的“就业保护”指以《劳动合同法》为代表的各种法规对就业的保护,如招聘、最低工资、解聘、解雇、裁员等方面内容;“社会保障”指对就业人员失业及收入下降后基本生活提供的保障,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
  一、近年来我国就业模式变迁与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冲击
  估计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一个可比较的基准是2003年的非典疫情。综合各方面的判断,相比于2003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冲击更为严重和复杂。2002年我国人均GDP只有1149美元,刚刚迈出低收入国家区间,进入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2018年我国人均GDP接近9800美元,2019年首破1万美元,高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且接近高收入国家区
间的“门槛”。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相关,我国就业格局和就业模式相比于2003年也发生了深刻、甚至颠覆性的变化。理解这些变化对于分析和预测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冲击至关重要。
  (一)近年来服务业成为主要的就业领域,但对人集中和流动存在依赖的本质使其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几乎停止运行
  2003年我国的就业主要以第一产业为主,农业就业占比为49.10%,接近总就业的一半,第三产业就业占比不到30%。此后第一产业就业占比持续下降,2011年第三产业就业占比超过第一产业就业占比,成为占比最高的就业领域。第二产业就业占比虽然也一直上升,但从2012年开始出现了拐点,逐渐下降。这表明2003—2012年是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转移的阶段,但之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就业都出现向第三产业转移的趋势。在2018年底我国就业格局中,第三产业就业已占46.32%。(见图1)
  图1  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占比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相关年份《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
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五项是主要的就业领域。特别是在城镇私营和个体经济中,这五项就业领域的人员合计占比达67.31%,其中批发零售业就业人员就占40.33%。(见图2)
图2  2018年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劳动与社会保障就业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9》。
相比于农业和制造业,服务业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是同时进行的,对人的聚集和集中居住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服务业成为本次疫情冲击最直接、最严重的领域,文体娱乐、旅游、餐饮住宿等对人集中和流动有依赖的行业几乎停止运行,而这几个领域又是当前
的主要就业领域。这也是本次疫情对就业的冲击远比2003年非典疫情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