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课程网上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形考任务一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系统是现代社会系统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因素。
3、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谷在其(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一种短期工资决定模型,讨论了劳资双方关于工资的集体谈判范围。
4、世界劳工联合会成立于1921年,总部设在(比利时)
5、政府分为狭义的政府和广义的政府两类。其中,狭义的政府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即国家机构中执掌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机构)
6、政府的基本理念包括经济理念、政治理念和(劳资关系理念)
二、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动关系系统:是指现代社会系统中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因素交流互动的有机整合体。
3、劳动者:在主要研究雇 佣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关系学里,劳动者即是劳动关系主体其中之一,该定义体现和反应了现代产业中的劳动关系特征。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指在现代产业社会中受雇于他人,以劳动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工作者。
4、工会: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现在一般指,市场经济条件下,雇员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而在特点工作场所自主设立的组织。
5、雇主关于雇主的定义,同样我们也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是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者的称谓。即在现代产业关系中,雇主是指在具体劳动关系中与劳动者相对应的另一方,代表资方负责管理和处理劳工事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力使用者并没有用雇主这一称谓,而是使用了“用人单位”这一概念。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这个提法,反应了我国的劳动关系尚处在转变过程中的现实状况。
6、雇主组织:雇主组织(Employer Organization) 是指由雇主(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
7、政府:政府分为广义的政府和狭义的政府两类:广义的政府(government):泛指一切国家政权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一切公共机关、议会、内阁、
法院等机构都属于广义概念上的政府。即凡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均为政府,政府所对应的范畴是公民,政府权力来源于公民的同意或委托,对公民负责,并接受公民的监督。政府的功能是立法、司法、执行、行政管理。狭义的政府(administration):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如外国的内阁、总统、政务院等,我国的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即国家机构中执掌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机构。政府只是公共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政府所对应的范畴除了公民还有立法和司法机构,政府除了要接受公民的监督外,还要受到立法和司法的制约和监督。
三、简答题
1、维护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
答题要点:
(1)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 ;
(2)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3)保护劳动关系主体权益的原则;
(4)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
2、劳动关系层级结构及其特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就业答题要点:
(1)劳动关系层级结构
一个由不同层级劳动关系所构成的劳动关系系统是广义的劳动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从宏观而言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所谓个别劳动关系、集体或团体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或产业关系。这三个层面的关系,既是一种互相联系的逐级包容关系,又是在性质和法律特征上有所区别的具有相对独立形态的社会关系。
个别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又称为狭义上或直接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基础层面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说的劳动关系,诸如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等,都是指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个别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通常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其权利义务,或者说,个别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法律形式是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