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广博,视野开阔,实践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在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等从事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保险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劳动与社会保障就业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备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2、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及现代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3、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社会保障、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通晓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微观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实务以及商业保险的理论和实务。
4、具备运用定性、定量分析实施社会保障管理、劳动管理、商业保险管理运作的基本技能和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开拓的基本技能。
5、具备较强的中外文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热爱科学事业,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务实求真、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8、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公关礼仪修养。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统计学、保险学、人口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等。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课内总学时数为2446学时,总学分数为150 学分。
其中:必修课程1942学时、121 学分;选修课程504学时、29学分。
课程设置情况详见表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安排表》。
课程模块设置:1、保险实务课程模块;2、企业人事管理课程模块。
五、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学分为24学分。本专业各类实践环节安排情况详见表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环节安排表》。
六、综合素质培养
由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等必修的教育环节,以及学科竞赛等专业性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拓展性校外活动选修环节组成,设定为10学分。详见表二:《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环节》。
七、学时、学分分配比例
各类课程(环节)的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见表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各类课程(环节)的学时和学分统计表》。
八、学制、毕业最低学分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学制四年,完成学业最低学分为184学分。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完成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训练,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可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九、有关说明
1、为了增强学生对社会需要的广泛适应性,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了种类较多的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能力、爱好和需要选修。具体要求是:方向模块课程两者选其一;任选课程第五学期应选满2学分,第六学期应选满4学分,第七学期应选满8学分。
2、为了保证学生所学知识的系统性,将安排资深教师在学生选课时,给予必要的指导。
3、不同类别课程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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