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核保核赔及查勘定损》实训指导书
商业保险系 龙玉国
一、实训目的和基本要求
(一)实训目的
汽车保险实训是保险实务专业学生学习汽车保险方向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目的是增强对汽车保险实际运作与管理的认识,加深对相关课程理论与方法的理解和掌握。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实训,强化对汽车保险的核保、核赔等内容的认识和掌握;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为以后工作做好基础准备。
(二)基本要求
熟悉汽车保险实务流程,做展业、核保及核赔高手;能熟练规范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单、保险单及理赔单证;能识别常见的各种车型,熟悉机动车辆的原理及易损部位、零配件的价格。
二、实训的原理与方法
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采用课堂讲授、多媒体教学、分组讨论、保险公司实务考察等方式。
三、实训场地
在汽车保险实训教室、保险公司及修理厂,分批分班进行实训,可容纳100名学生同时实训。
四、实训课时分配
在实训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根据实习的基本内容,由教师先讲授相关的理论知识,并引导学生将相关理论知识运用于案例分析实践中,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对各项实训内容作强化练习。
本实训共需23学时,具体分配如下:
汽车保险的承保
汽车保险的核保
汽车保险的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的案卷制作和管理
汽车保险的现场查勘
汽车保险的核赔
实训一 汽车保险的承保
一、实训内容与步骤
(一)展业
1、展业准备
①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如,《保险法》、《合同法》、《交通法》等法规,保险条款,汽车构造原理、车型识别和常见车型的价格。
②掌握当地市场基本情况:如,所管辖区车辆拥有辆,车险的需求等相关资料。
③保前调查:如、调查客户的信誉度,拥有车辆的车型等。
④制定展业计划,确定展业目标
2、展业宣传
①各分支机构和本地保险市场特征,宣传本公司车险名优品牌以及机构网络、人才、技术、资金、服务等优势。
②宣传基本、附加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和承保理赔手续。
3、 展业方式
①展业坚持以自办为主,利用柜台服务、上门展业、电话预约承保等。
②广泛与代理公司、经纪公司、独立代理人及车辆管理部门、银行、海关、控购办等合伙。
③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杨颖什么时候离的婚(二)签发保险单证
1、告知
①依照《保险法》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条款向投保人告知投保险种的保障范围,特别要明示责任免除及被保险人义务等条款内容。
②对车险基本和附加险条款解
释容易发生置疑,特别是设计保险责任免除的责任。
③应主动提醒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④应对保户详细解释拖拉机和摩托车保险采用定额保单和采用普通保单承保的差异。
⑤在客户投保保险种选择与本公司因风险合理控制、有条件限制的承保险种之间在差别时,应耐心做好宣传传解释工作。
2、检验行驶证和车辆
重点检验的车辆是:
①第一次投保的车辆
②未按期续保的车辆
③单保三者险后申请加保车损险的车辆
④申请增加投保盗抢险、自然险及玻璃破碎险的车辆
⑤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或接近报废的车损险
⑥特种车辆或发生重大损事事故后修复的车辆。
3、填具投保单
投保人、厂牌号、车辆种类、号牌号码等等。
4、计算保费
1)核定填写费率
①依据投保人填具的车辆情况,业务人员根据《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饿有关规定,按照车辆的种类、车辆使用性质、是否对车上责任险选择投保等因素确定费率。
②费率的确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I  投保车辆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按高一类的费率档次确定。
II 费率表中未列明且无法归类的投保车辆,或价值过高、风险集中的投保车辆,应特约承保。另定费率。
III 同一车辆涉及多项费率要素调整的计算办法。当同一车辆根据费率表规定享有多项费率调整时,上
浮部分应积累计算。
2)计算填写保费
①一年期保费,根据费率表查定的费率及相应的固定保费、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使用说明规定,按公式计算保费。
②短期保险费计算。保险期限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算。短期费率分为两类:按日计算保费和按月计算保费。
5、提车暂保单、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
① 提车暂保单
② 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险单
6、核保
① 本级核保
② 上级核保
7、缮制和签发保险单证
① 缮制保险单:根据核保人员签署的意见制定
② 复核保险单:复核人员接到投保单、保险单及其副表应认真核对。
③ 开具保费收据:有财务人员开收据。
④ 收取保险费:投保人凭保险费收据办理交费手续
⑤ 签发保险单、保险证(担保卡)
8、保险单证补录
手工出单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批单、提车暂保单、定额保单,必须逐笔补录到公司计算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数据库中,补录应在出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单证补录前应经专人审核、检查,并录用专入输录。
(三)单证的清分与归档
1、 单证的清分
①对已填具的投保单、保险单、保费收据、保险证,业务人员应进行清理归类,投保单的附表要粘贴在投保单背面,并加盖完骑缝章。
②清分时按:清分给被保险人的单证,送计财的单
证,业务部门留存的单证。
2、 归档统计
①登记
业务部门应建立保登记薄,将承保情况逐笔登记,并编制承保日报表。
②归档:
每一套承保单证的整理顺序为:保费收据、保险单副本、投保单及其附表。
按保险单号码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面及装订要按档案规定办理,并标明档案保存期限。
二、思考题
1、展业前应做那些准备?
2、展业有那些方式?
实训二 汽车保险的核保
一、实训内容宋茜抵达韩国
(一)知识与技能要求
1、主要保险产品的主险及附加险条款
2、承保实务、流程、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
3、保险相关政策、法律、规章
4、运用风险管理技术和定价体系,能够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
5、验险和固定风险的实务和基本技能
6、风险咨询、风险管理指导与培训技能
7、建立承保基础数据库,保证承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8、运用风险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方法,能够发现风险发生特征及规律,制订风险管理措施、编制风险分报表及撰写风险分析报告
9、分保理论与基本实务,能够提出合理的分保建议
10、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风险评估的基本方法(如分险种操作只需掌握所处理业务及所涉及险种的风险评估方法)
(二)核保管理
各分公司可在省公司授权范围内,根据经营状况制定具体的核保基本有原则。确定各级核保权限。对于风险小,标准化程序高的,可以采取全险种业务系统自动核保。
1、当前车险业务各级核保权限
(1)省公司核保权限
车辆损失险:单车保险金额500万元以下;第三者责任险:单车责任限额500万元以下;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
(2)分公司核保权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或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一级权限公司260万元以下(含260万元,下同),二级权限公司180万元以下,三级权限公司100万元以下。
附加险承保权限:车上责任险每座责任限额20万元以下,其他附加险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150万元以下。
(三)日常核保工作
1、核保人员工作流程
(1)宣传核保政策
(2)负责投保单的初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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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续完备;
2)内容完整;
3)文字清楚;
4)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确定合理;
5)条款选用准确;
6)投保险种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7)费率应用准确。
(3)执行验车承保
1)审核是否按公司的验车规定验车;
2)对验车人工作质量监督、考核。
(4)核对投保单录入内容与投保单填写内容是否一致,录入准确、并且初步审核同意按照投保单项目承保时,在投保单“复核意见”栏签字。
2、核保基本内容
1)投保要素是否齐全;
2)被保险人的性质确
定、选择的条款种类、费率表选择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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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险种组合、各险种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确定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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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车购置价确定是否准确;
5)折旧率是否符合规定,实际价值是否确定合理;
6)续保保费调整、保费折扣是否计算准确;
7)短期保险时是否按照规定采用月费率、日费率;
8)是否符合本公司的核保规定。
二、步骤
核保工作流程
三、思考题
1、简述核保工作流程的主要环节。
实训三 汽车保险的理赔
一、实训内容
(一)汽车理赔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原理
1、理赔的特点
① 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② 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
③ 标的流动性大
④ 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
⑤ 道德风险普遍
2、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① 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② 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③ 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
(二)汽车保险理赔的业务流程
(三)步骤
1、报案
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来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好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发放索赔单证。
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缙怎么读
2、查勘定损
检查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和检验工作。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索赔单证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公司内勤人员审定客户来的赔款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客户说明需补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书”上签后,将黄的联交还被保险人。
将素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保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交接本上签字。
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级
6、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联外,其余取回。
二、案例分析
1、对索赔人员的资格认定
某实业公司向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一辆丰田面包,投保险别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等。1999年1~3月间,该车两次出险,均由该单位司机姜某办理索赔手续。因该车的投保业务也是由
姜某办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没有要求其出示委托证明。5月,姜某到保险公司报案称车辆丢失,同时办理了索赔手续。同年9月,本案理赔完毕,依据姜某出具的委托付款函保险公司将赔款人民币11万元支付到指定的第三人某装潢设计公司帐户上。1999年11月,被保险人实业公司派人到保险催取赔款,保险公司方知赔款被姜某骗去。原来,姜某7月被实业公司辞退,但其仍继续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进行索赔,且某装潢设计公司也已倒闭不存在了。
评析:
单位所有的车辆在办理保险时,一般都以单位自身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因此,只有单位具有保险金的受领权。但单位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有活动都要通过其内部工作人员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或组织完成任务,且须以单位的名义乾地。所以,保险人在办理单位所有车辆的承保、理赔业务时,应当要求单位的工作人员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证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工作证和单位的介绍信或委托书等,并将主要证明复制,以保存证据。赔款应用转帐支票,现金支付时要特别从严掌握,以防止骗保、骗赔等事件的发生。
就本案而言,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没有审核索赔人员的身份,并根据姜某个人出具的委托付款函将赔款转至第三方帐户,因此,对赔款被冒领负有责任。作为被保险人的实业公司,在姜某被辞退后没有及时通知保险人,也给姜某骗取赔款以可乘之机。因此,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险人应向真正的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但可增加相应的免赔额。
2、被保险人赔款被他人冒领,应如何处理
某甲为其个人用车办理了车辆手续。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迅速理赔,并向某甲发出了领取赔款通知书。3日后,一名自称是被保险人某甲妻子的某乙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称某甲现在外地出差,无法前来领取赔款,并出示了自己身份证、某甲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两人的结婚
证,于是,理赔人员向其支付了全部额款。不料几日后,被保险人某甲又前来领取赔款,并告知某乙离婚,某乙是在赔人员向某支付了全部赔款冒充自
已的妻子,并要求保险公司向自己支付赔款.保险公司拒绝了某甲的请求,某甲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评析: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单上列明的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当然,被保险他可委托其他人代其行使保险金的请求和受领权,但这种情况需要保险切实可行查明被保险与受托人之间的真实的关系,谨慎支付赔款。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