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
(一)政府的作用和宏观调控
1.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和政府的经济作用
市场失灵和市场功能缺陷的存在,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既需要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其应有的调节作用,又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干预。
为避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作用于同一经济过程而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必须对两者作用的范围或程度进行合理的界定。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一种自发、自动和自然的过程,而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是一种自觉、主动和人为的经济行为,因此,界定两者的作用范围或程度,实质上是界定政府的经济作用,而不是限制市场机制的作用。
如何合理地界定政府的作用,决定于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根本目的。政府干预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的根本目的是,一方面要保证市场机制能够正常运转,发挥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又能消除市场失灵和市场功能缺陷所产生的消极后果,保证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从这一根本目的出发,仅就经济运行而言,政府的经济作用应该被限定在如下一些方面:(1)资源再配置。主要是通过直接投资、引致投资等方式来弥补市场机制在公共物品生产方面资源配置不足的缺陷,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同时,政府还要通过微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来消除经济中存在的外部性。(2)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主要通过制定各种法规,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限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秩序,为市场机制的运行提供法律保障。(3)调节收入分配。为避免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所导致的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政府应在宏观再分配领域通过征税、转移支付、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多种方式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4)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干预经济运行。通过制定松的或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减少经济波动的振幅,避免经济过冷或过热,控制通货膨胀,减少失业,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5)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通过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向市场发出明确的信息,引导资源的流向,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促进产业升级。(6)进行制度创新。在制度创新方面,政府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供制度上的保障。(7)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还表现在对进出口贸易
、国际收支等国际经济关系的调整和控制等方面。
一般而言,界定市场机制和政府经济作用的一般原则是:在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就应当让市场机制发挥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在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或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才需要发挥政府的经济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市场”和“小政府”应是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合理的选择。
2.宏观调控的方式和手段
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方式有两种:直接调控和问接调控。所谓直接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其预定的调控目标,利用其掌握的资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直接的调节与控制的一种调控方式。其基本特征是对经济运行进行非参数的数量调节。例如政府对产品的行政调拨,对银行贷款的额度控制、对短缺资源的定量配给等等,都属于直接调控的范畴。显然,这是一种限制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和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调控方式。因此,直接调控方式还具有强制性的特点。间接调控是指政府运用经济手段,通过价格、税率、利率、汇率、工资率等市场参数来影响经济运行,从而最终达到政府预定目标的一种调节控制方式。这是以承认微观经济主体自主经营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前提的,也是以存
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为条件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应采取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以间接调控为主的方式。
在这样一种调控方式下,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应是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的。主要有国家计划、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1)国家计划。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能是盲目的,客观上要求有某种计划性,制定相应的经济发展计划。因此,计划手段是必不可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排斥计划,恰恰相反,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自由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手段应以市场为基础,突出计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指导性。政府运用国家计划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首先要制定全局性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然后通过编制和贯彻符合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经济发展计划,保证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总量平衡,实现产业结构、地区结构以及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在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的基础上,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地发展。此外,在一定时期内,哪些产业需要扶植,哪些产业需要优先发展或加快发展;经济增长速度的适度区间以及收入分配的调整等等,都可以在经济发展计划中体现出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不是直接管理经济的手段,而只是提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基本框架,然后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引导经济活动达到预定的目标。因此,从总体上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说,计划应是预测性和指导性的。
(2)经济手段。经济手段是指用来调控经济运行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的总称。经济政策是反映政府所要达到的经济发展目标的说明和用来指导、影响经济活动的原则和措施。政府据以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外贸政策。经济杠杆是指由政府掌握的用以调节经济运行,以期实现预定目标的各种经济参数和经济变量。包括财政杠杆、货币杠杆、收入杠杆、价格杠杆和涉外杠杆五大类。一般来说,像税收、预算、国债、法定准备率、再贴现率等杠杆是现代社会大多数国家都可以操纵和运用的,而像价格、利率、工资等杠杆只有在特定的经济体制中才能运用。
经济政策的制定和经济杠杆的运用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通称经济手段。经济手段调节的对象是市场体系或总体市场,其作用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经济主体,而是针对某一类经济主体或某一种经济行为。经济手段赖以发挥作用的动力是微观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经济手段的调节实际上是一种利益诱导。因此,经济手段调节经济运行的特点是弹性调节而非刚性调节,即是说,它不具有强制性。
(3)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包括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两个方面的内容。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众多的微观经济主体在市场上按照各自的利益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在市场进入、运行规则、市场秩序、交易规范、行为准则以及微观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各方面都应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和法律保障;同时,政府行为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职能也应当有相应的法律规范。
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运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直接调节。例如《公司法》、《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等均属此类。二是为市场机制的有序运行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间接地调节经济运行。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均属此类。三是通过用法律手段规范和保证其他调控手段,如计划、经济和行政手段的正常运作来间接地调节经济运行。如《经济计划法》、《财政法》、《银行法》等均属此类。
与其他调控手段相比,法律手段一般具有普遍的约束性、严格的强制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
点。
(4)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政府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发布命令、指示、规定等形式直接干预和控制经济活动的一种调控方法。运用行政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具有直接性、强制性和速效性的特点。在法制不健全、经济手段不完善,经济和法律手段作用不到或失效的情况下;在应付比较紧迫事件的情况下,行政手段的运用具有必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宏观调控手段体系。
(二)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政策目标选择
1.宏观调控的目标
从理论上说,宏观调控的最终目标或基本目标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高经济效率;二是实现社会公平。在现实生活中,宏观调控的最终目标具体表现为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即经济持续均衡增长、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国际收支。
(1)经济持续、均衡地增长。经济持续、均衡增长的目标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经济持续增长,二是经济均衡增长。经济持续增长并不意味着一国经济要永远保持一个不变的或越来越高的增长速度。实际上,经济增长具有阶段性。处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由于经济、技术、制度等方面的差别,增长速度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例如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就是如此。经济增长不仅具有阶段性,而且还具有周期波动的特点。因此,经济持续增长,实际上是指保持一个与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含常规波动的可持续的、稳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均衡增长的含义是指,在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结构平衡。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结构平衡,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前提。
(2)充分就业。充分就业并不意味着在经济生活中不存在任何失业。失业有四种类型,一是由于季节变化而导致的季节性失业。这广泛地存在农业、建筑业、旅游业等季节性较强的行业中;二是由于市场信息不完全和工作变换而引起的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那些正处在工作变换过程之中但尚未就业的劳动人口。三是由于经济中结构性因素例如产业结构变化、产业升级造成的结构性失业。其特点是在经济生活中既有失业人口,又有职位空缺,只是由于失业者没有适当技术或居住地点不合适等原因而无法填补职位空缺。四
是周期性失业。即由于经济衰退和萧条导致需求不足而引致的失业。在西方经济学者看来,充分就业虽然是指劳动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时的就业状况,但它并不排除诸如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的存在。但此时的失业率为自然失业率。目前,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存在4%6%的自然失业率是正常的,此时社会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状态。
(3)稳定物价。稳定物价是指价格总水平的稳定。通常用价格指数的变化来衡量。价格指数是用基期平均物价水平的百分比来衡量某一时期的物价水平。通常以基期的价格指数为100,然后确定各时期的价格指数。需要指出的是,价格指数不是各种商品价格的算术平均数,而是每种商品价格的加权平均数。每种商品价格的权数反映了该种商品在经济中的重要程度。价格指数分消费物价指数(CPI)、批发物价指数(PPI)和国民生产总值折算指数(GNP deflator)三种。稳定物价作为一个政策目标,不是指每种商品的价格固定不变,也不是指价格指数绝对不变,而是指价格指数的相对稳定。稳定物价是为了控制通货膨胀对经济的冲击。
(4)平衡国际收支。国际收支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与其他国家经济往来的全部货币收支状况。国际收支的不平衡有两种情况:收大于支为顺差;支大于收为逆差。所谓
平衡国际收支,即是指既不发生逆差,又不发生较大幅度的顺差。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收支状况对现代开放型经济的国家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国际收支状况不仅反映了一国的对外经济交往情况,还反映出该国经济的稳定程度。当一国国际收支处于失衡状态时,必然对其国内经济形成冲击,影响国内经济的增长、就业状况和价格水平;同时也会给其他国家的经济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
2.宏观调控的目标冲突及政策目标选择
从根本上说,宏观调控的四个政策目标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不难理解,因为它们都是稳定经济所必需的,离开其中任何一个目标,都不能实现经济的稳定。但是具体说来,宏观调控的四个政策目标之间,既存在着某种互补关系,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宏观政策目标的互补关系是指,政府对某一目标的追求或某一标的实现,同时也能够促进其他目标的实现。经济持续均衡增长的目标与充分就业目标之间,就存在着这种互补关系。这种互补关系表现在:从长期看,一国经济越是能够持续均衡地增长,就业率就越高,失业率就越低;反之亦然。从短期的经济波动来看也是这样,当一国经济处在复苏和繁荣的景气上升时期,随着增长率的提高和经济总量的增加,就业机会随之增加;相反,
当一国经济处在衰退和萧条的景气下降时期,随着经济规模的收缩,就业机会就会减少,失业率就会上升。经济增长与就业之间的高度相关关系,通常可以用奥肯定律来说明。奥肯定律表明,实际失业率每高于自然失业率1%,实际GNP便低于潜在GNP3%。当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奥肯定律所揭示的数量关系未必适用于所有国家,但它毕竟揭示了增长与就业之间的相关关系。由于增长与就业两目标之间存在互补关系,因此,政府在追求增长目标时,也能够促进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而政府为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刺激经济增长。两者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