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 田馥甄《汽车保险与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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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第单元第周2学时
单元标题:
第三章汽车保险投保与续保
任务一汽车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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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形式:
教学目标:
知识要求:1.汽车保险费率确定原则
2.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
3.汽车保险风险因素
能力要求:保险人员应具备的方法能力与实践能力;
教学重点:1、汽车保险费率确定原则;
教学难点: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
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法、讨论与练习典型事故分析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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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材料及工具:多媒体、情景录像
考核与评价方式:平时表现(20%)+训练考核(20%)+期末考核(60%)
授课过程和授课内容
一、汽车保险费率确定原则
1.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的核心是确保每一个投保人的保费负担基本上反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这种公平合理的原则应在两个层面加以体现。
(1)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
(2)在不同的投保人之间
由于汽车保险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要实现绝对的公平合理是不可能的,所以公平合理只能是相对的。保险人在确定费率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体现一种公平合理的倾向,力求实现费率确定的相对公平合理。
2.保证偿付原则
保证偿付原则的核心是确保保险人具有充分的偿付能力。
3.相对稳定原则
相对稳定原则是指保险费率确定之后,应当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不要轻易地变动。
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限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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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防损原则
保险人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应将防灾防损的费用列入成本,并将这部分费用用于防灾防损工作。在汽车保险业务中防灾防损功能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保险公司将积极参与汽车制造商对于汽车安全性能的改进工作,如每年都有一些大的保险公司资助汽车制造商进行测试汽车安全性能的碰撞试验;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加强安全生产、进行防灾防损工作也会予以一定的支持,目的是调动被保险人主动加强风险管理和防灾防损工作的积极性。
二、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
1.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
保险费率:依照保险金额计算保费的比例,通常以百分率(%)或千分率(‰)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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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赔偿(给付)保险金的限额,它是保险人计算保费的基础。
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所交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从被动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市场适度和有序的竞争来实现,但这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从主动和积极的角度出发,如果保险人希望在市场上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探索出确定价格的科学和合理的模式。
通常保险人在经营汽车保险的过程中将风险因子分为两类:一是与汽车相关的风险因子,主要包括汽车的种类、使用的情况和行驶的区域等;二是与驾驶人相关的风险因子,主要包括驾驶人的性格、年龄、婚姻状况、职业等。由此各国汽车保险的费率模式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从车费率模式和从人费率模式。
2.从车费率模式
从车费率模式具有体系简单、易于操作的特点。同时,由于我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被保险
车辆绝大多数是单位用车,驾驶人与车辆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因此也就不具备采用从人费率模式的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普遍进入家庭,2018年各保险公司制定并实施的汽车保险条款,已开始执行从人费率模式。
从车费率模式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对于风险的影响起到决定作用的是与车辆驾驶人有关的风险因子。尤其是对汽车保险特有的无赔偿优待是与被保险机动车联系的,而不是与驾驶人联系的,显然不利于调动驾驶人的主观能动性,其本身也与设立无赔偿优待制度的初衷相违背。
3.从人费率模式
从人费率模式是以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的风险因子作为确定保险费率主要因素的费率确定模式。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从人费率模式。影响费率的主要因素是与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有关的风险因子。各国采用的从人费率模式考虑的风险因子也不尽相同,主要有驾驶人的年龄、性别、驾龄和安全行驶记录等。
从以上对比和分析可以看出从人费率模式相对于从车费率模式具有更科学和合理的特征,所以我国正在积极探索,逐步将从车费率模式过渡到从人费率模式。
4.我国现行车险费率管理制度
2015年3月20日,保监会印发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24号),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陕西、重庆等地区为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2020年再次进行修订。
(1)商业车险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
其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条款方面,形成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的商业车险条款调整机制,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
二是在费率方面,以市场化为导向,赋予并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拟定自主权。在费率方面,费率结构发生变化。
三是在监管方面,监管建立科学有效的条款费率形成、审批机制。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加强事中监测和事后问责。
(2)条款修订内容
条款修订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是对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种类进行了基本扩充分类。在示范条款种类方面,行业将推出综合险、基本险、附加险三大类示范条款,各公司可以同时开发创新性条款。
二是对条款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更加有利于被保险人,同时条款措辞更加严谨。
5. 汽车保险费率
(1)商业车险保费及费率调整系数
商业车险保费 = 基准保费 ×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费 = 基准纯风险保费 ÷(1 −附加费用率)
费率调整系数 = 无赔款优待系数 ×交通违法系数 ×自主定价系数费率调整系数适用于机动车商业保险、特种车商业保险、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系数须严格按照银保监会批复的条款及费率执行,据实使用,严格做到报行一致。
无赔款优待系数为0.5~2.0,对于北京、厦门地区连续5年没有发生赔款的,无赔款优待
系数仍沿用0.4。
(2)车损险保费及费率标准
2020年最新车损险保费 = 基准纯风险保费 ÷(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6座以下汽车,0~1年车损险基础保费630元,费率1.5%;1~4年车损险基础保费594元,费率1.41%。
10万元买什么车好6~10座汽车,0~1年车损险基础保费756元,费率1.5%;1~4年车损险基础保费713元,费率1.41%。
(3)交强险保费及费率标准
2020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规定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自2020年9月19日起实行新的交强险保费及费率计算方式。
交强险最终保费= 交强险基础保费 ×(1 +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
ABCDE方案其中之一的对应值)
其中:X为X1至X6其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或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A、B、C、D、E为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五种浮动方案。
三、汽车保险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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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自身风险因素
(1)厂牌车型
(2)车辆种类:目前国内保险界将机动车主要分成客车、货车、专用车、摩托车、拖拉机五种。
(3)排气量:核保时要考虑排气量的因素,尤其是大排气量车辆,在承保时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4)车龄
车龄是指自汽车购置日起至投保(或续保)日止期间的年限,以12个月的日历年为标准。汽车运行状况同车龄有着直接的关系。
(5)安全性能:安全是评价汽车性能最重要的标准之一。
(6)行驶区域:车辆行驶区域指车辆行驶的地域范围。
由于车辆行驶范围不同,驾驶人对不同地区的交通规则、地形、地貌等熟悉程度不同,以及在不同地区造成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所以车辆的风险状况也不同。整体而言,随着行驶区域的扩大,风险程度也加大,即省内行驶风险<境内行驶风险<国内行驶风险<出入国境行驶风险。
(7)使用性质:不同的车辆有不同的用途,不同的使用性质具有不同的风险。整体而言,营运车辆长时间运转,车辆磨损率及事故概率要比非营运车辆高。因此,营运车辆风险比非营运车辆风险要高,即非营运车辆风险<营运车辆风险。
(8)所属性质:车辆保险极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因此在车险核保时,除要考虑意外事故的风险因素外,道德风险也是要认真考虑的一个因素。道德风险主要由车辆所属性质决定。
2.地理环境风险因素
由于车辆是流动的标的,因此地理环境对车辆保险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对车辆有影响的地理环境因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路面状况、交通流量等。
3.社会环境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