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登记在离婚手续中起着不同的作用。离婚登记申请是指离婚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请求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登记是指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将该离婚记录在婚姻登记簿册上,从而达到离婚效果。
区别一:性质不同
离婚登记申请是一种主动的行为,是由离婚一方提出申请,希望解除婚姻关系。而离婚登记是一种被动的行为,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离婚登记申请是离婚程序的起点,离婚登记是离婚程序的终点。
区别二:适用对象不同
离婚登记申请适用于已经达到离婚条件的夫妻,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方起诉离婚、夫妻分居二年以上等情况。而离婚登记适用于经过审查确认达到离婚条件的夫妻,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离婚才具有合法效力。
区别三:表现形式不同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登记申请通常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包括离婚申请书、调解书、协议书等。而离婚登记则是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准确无误的证明文件将离婚记录在婚姻登记簿册上。离婚登记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结婚证、婚姻登记卡等。
区别四:法律效力不同
离婚登记申请一般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请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确认,并在婚姻登记簿册上记录后,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是离婚程序的最终环节,只有通过离婚登记后,夫妻关系才正式解除,双方才能重新恢复单身身份。
总之,离婚登记申请是夫妻中一方主动要求离婚的申请行为,而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法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登记申请是离婚程序的起点,离婚登记是离婚程序的终点。离婚登记申请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确认,并在婚姻登记簿册上记录后,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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