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改名字需要什么⼿续
姓名,是公民⽤以表明⾃⼰,从⽽与其他公民相区别的符号。姓名权,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尊重⾃⼰姓名的⼀种⼈⾝权,是公民⼀项重要的⼈格权。尽管姓名只是⼀个符号,但对于五千年⽂明的国度,这个符号被赋予很多的含意,许多⼈把它与⾎缘继承关系、抚养关系等联系在了⼀起。于是乎,离婚后变更⼦⼥姓⽒引起的离婚纠纷法律咨询不断见诸媒体,⼀些离婚法律咨询案件长期缠讼得不到解决。⼦⼥姓⽒问题在夫妻关系存续中⼀般不会发⽣纠纷,多是离婚后⽗母双⽅不能达成协议,⼦⼥年幼尚⽆表⽰⾃⼰意志的能⼒,于是就引发了不少关于⼦⼥姓⽒之争的诉讼。下⾯,店铺⼩编就跟⼤家详细讨论下关于离婚后孩⼦改名换姓的相关知识。
⼀、姓名的定义
姓名,由姓和名组成,也称名字。⼈的姓名,是⼈类为区分个体,给每个个体给定的特定名称符号,是通过语⾔⽂字信息区别⼈个体差异的标志。由于有了姓名,⼈类才能正常有序地交往,因此每个⼈都有⼀个属于⾃⼰的名字。⼈名是在语⾔产⽣以后才出现的。各个民族对⼈的命名都有很多习惯。这种习惯受到历史、社会、民族等很多⽂化因素的制约,⼀个⼈的名字通常都有⼀定的含义。
⼆、离婚后孩⼦改名字需要什么⼿续?
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姓名的,须由双⽅共同协商提出书⾯申请,并携带户⼝、⾝份证、孩⼦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
公安部《关于⽗母离婚后⼦⼥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致,⽽其中⼀⽅要求变更⼦⼥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姓名变更的,若另⼀⽅要求恢复其⼦⼥原姓名且离婚双⽅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三、若想给孩⼦改姓,只有两个办法:
1、与对⽅沟通,取得对⽅同意,这个现实⽣活中⽐较难,但事在⼈为,你可以试试。
2、孩⼦10岁以后,他要是⾃⼰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
四、离婚后孩⼦改名字具体⼿续
1、未满18周岁的⼈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母或其他监护⼈向户⼝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姓名的,须由双⽅共同协商提出书⾯申请,并携带户⼝、⾝份证、孩⼦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原⽗母⼀⽅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亲或
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民法院宣告对⽅失踪。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姓名变更的,若另⼀⽅要求恢复其⼦⼥姓名⽽离婚双⽅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3、对于⽗母⼀⽅亡故另⼀⽅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及监护⼈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续:
(1)以本⼈的劳动收⼊为主要⽣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主决定本⼈姓名的变更;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姓名,应当征得其本⼈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姓名的变更,由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协商⼀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持合法有效⾝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申请。
以上便是店铺师⽹⼩编为⼤家整理汇总的关于离婚后孩⼦改名的问题。⾸先孩⼦更名需要取得离婚夫妻双⽅协商同意,如果不能协商⼀致,可以在孩⼦10岁以后,由孩⼦本⼈申请更改。店铺上⾯还有律师长期驻留,要弄清楚离婚后⼩孩⼦改名字的各个内容,可以直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