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中的“偷情”描写最早在《诗经》中就已有表现。无论是唐传奇,还是宋元话本、明清小说,也都有大量的“偷情”描写。而作为中国当代小说的一面旗帜——《白鹿原》,当中也不乏大量“偷情”的情节。这不仅是对人性本质的体现,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作品中“儒家思想”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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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一部《白鹿原》掀起了一股“儒家文化”热潮。故事再现了辛亥革命、军阀割据、八年抗日、三年内战的中国现代史,也显示了作者陈忠实对人性的拷问以及对儒家文化的反思。
《白鹿原》引发关注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文中有大量的性爱描写。作者对性的态度是“不回避、撕开写,不是诱饵。”当然,其中也不乏对“不伦之性”——偷情的描写。
《白鹿原》中的“偷情”,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一、鹿子霖与众多女人的偷情
作品重点描述了鹿子霖与小娥以及与大儿媳的“偷情”场面。他与小娥的性关系纯粹出于享乐的目的。在他的眼里,小娥是一个风流的“淫妇”,人尽可夫。与小娥的肉体接触,带给他的是一种不同与以往的体验和感受,这种体验无疑能增强鹿子霖的快感,让他欲罢不能。他是以玩女人为乐的人,在性方面他几乎完全不顾伦理道德。
二、长工黑娃与主人家的小女人田小娥的偷情
黑娃在郭举人家里“熬活”是遇见了郭举人娶来用于“泡枣”的小女人田小娥。田小娥是封建婚姻制度礼教制度的牺牲品,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环境里,正常的性欲得不到宣泄,直到黑娃的出现,让原本死气沉沉的小娥焕发出了青春的生命。两人以原始生命的冲动为起点,与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相违背,这种两性关系是为儒家文化所不容的。小娥与黑娃这种不被世人赞同的从偷情到私奔的关系,是他们对封建礼法的反抗。
三.白孝文的偷情。身在白鹿原
浸淫着纯正严苛的封建文化,白孝文就是在这样的文化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从小接受正统的儒家文化教育,自身的思想和欲望被严格禁锢着,但是,在一次又一次“脱下裤子不行,
穿上裤子又想”那种欲望的折磨中,白孝文脱离了正统的儒家礼法,去跟“坏女人”田小娥私通,肉体的激情和渴望得到了彻底的释放。小说对白孝文强烈的冲动与巨大压力下的性无能的描写,那种欲罢不能的扭曲心理,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传统儒家文化对人性的强大压力,为读者也留下了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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