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单位考察及资质预审:
1.1编制计划
1.2收集资料
b)城市公司、公司相关部门可将自行收集的设计单位信息资料提供给规划设计部,设计单位也可自我推荐,但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
1.3资质审核
a)规划设计部负责联系设计单位,确定设计公司愿意承接设计招标任务,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并提交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b)规划设计部明确规定设计单位选择的标准,并对照标准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要求。
c)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及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必须诚实可靠,一旦发现有假,将严肃警告,并在两年内不予合作。
1.4由规划设计部组织设计单位考察,通过交流、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资料以及实地考察等方式完成对设计单位的调查并形成书面《设计单位考察报告》。
1.5公司特殊项目所需要的特殊设计单位,规划设计部组织成立设计考察小组,对新设计单位进行考察。项目考察内容包括:
a)资质审查:审查其设计资质、级别,能承担的建设项目的类型及允许承接的业务范围、银行资信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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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能力考察评价:主要考察拟派设计班子成员专业任职资格、资历、代表作品及对标准、规范和设计工作程序、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设计质量控制方法的熟悉程度。重点考察项目负责人;
c)业绩考察评价:考察设计院/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已完工设计项目,评价其设计风格、设计技术经济指标,采用用户访查的方式评价其设计质量、过程服务质量;
d)设计费用要求。
1.6考察结果形成《设计单位考察报告》。
1.7资质预核和考察合格的设计单位列入备选的《设计单位入围名单》,并报分管副总裁审批。各阶段规划设计部专门人员将以上信息录入公司供应商信息系统,以建立并完善设计单位资料信息库。
二、设计单位选择:
2.1规划设计部组织各阶段各种类型的设计单位选择工作。
2.2招标选择设计单位
2.2.1招标选择方式的确定:
a)概念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规划设计部总经理可按实际情况提出对设计单位的招标申请,报分管副总裁,确定是否开展招标工作。
b)施工图设计阶段:由规划设计部项目技术经理按实际情况提出招标需求,报分管副总裁同意后,开展招标工作。
2.2.2设计单位的招标方式主要为邀请招标,由规划设计部根据资质预审结果和项目类型从《设计单位入围名单》中选择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资质良好的投标人,并对入围单位询价后,向分管副总裁推荐,批准后组织招标;如为新增设计单位,则按1.3、1.4条进行资质审核后报批。
2.2.3规划设计部根据相关项目描述、项目资料、工作范围、技术标准和时间要求等资料组织各设计阶段设计任务书(招标议标文件)、协议草案和设计合同的编制及评审或审批,设计任务书(招标议标文件)和设计合同应经成本管理部经济性审核。城市公司技术部参
与设计任务书(招标议标文件)编制及设计合同洽商。
a)规划设计部组织编写设计任务书(招标议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招标议标文件)需经过评审或审批,成本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城市公司技术部、分管副总裁参与评审或审批。
b)规划设计部负责发标和收集回标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投标文件);
c)规划设计部组织对设计成果(投标文件)进行内部评审。成本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城市公司技术部、分管副总裁参与内部评审,以确定中标单位。
d)依据内部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单位,经分管副总裁审批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2.3直接委托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2.3.1对于金额较小的设计任务或者特定的设计工作,可由规划设计部直接确定委托单位,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2.3.2对于经考察或合作后确定为A类供应商可以直接委托设计任务。
2.4设计单位战略合作
2.4.1公司依据年度开发计划和对项目的定位要求,对于相对完整、成熟的产品和优质设计单位缔结战略合作关系,签署年度战略设计协议,根据公司对图纸的深度、质量、时间和服务要求和设计单位依据公司的各项要求和自身能力所作的承诺,以及公司对其提供条件的判断,确定其合理的设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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