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五险一金”实施方案
一、方案目的
此方案目的旨在使医院的薪酬福利制度更加的完善,并且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同时为员工提供一定的保障,以保障性的福利制度让员工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发挥所能,更好服务于医院。
二、拟定思路
三、方案内容
本方案旨在确定我医院公积金、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基数、时间、步骤等内容。
(一)原则:
分类逐步推进(先临床医技后后勤职能逐步完善)
(二)范围:全院所有在岗临聘专业技术人员。
(三)标准:
实行自愿原则,缴纳养老保险、公积金(单位及个人部门)从个人工资中全部扣除,代扣代缴。对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员工本人已缴够社保所需缴纳年限或员工年龄已超出购买规定,或员工另有其他方式正在缴纳中)的员工医院需与其签订弃缴免责证明,既最大限度给予员工人性化管理,又可避免不必要的劳务纠纷。
养老保险:
1、工作满15年(包括15年)全部缴纳。
2、工作期限10-15年之间的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给予缴纳。
3、工作5-10年之间的员工参加员工集中培训,合格者给予缴纳。
4、工作不满5年的不予缴纳。
5、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市州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住房公积金:
1、工作满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5年(包括15年)全部缴纳。
2、工作期限5-15年之间的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给予缴纳。
3、工作5年以下的员工参加员工集中培训,合格者给予缴纳。
(四)缴费比例:
1、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根据国家住房公基管理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合计不得超过25%,单位缴存比例应大于或等于职工缴存比例。
通过对国内及白银市同行业,建议医院缴纳比例:建议缴费比例单位12%、个人7%,缴费基数950元。
2、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缴费基数2424元。
五、具体要求: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员工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员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
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依据我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五)对已缴存保险的人员在辞职前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甘肃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