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险⼀⾦⽐例及基数是怎样的2018年南京社保缴纳⽐例及基数社保缴纳⽐例养⽼保险:单位20%,个⼈8%医疗保险:单位9%,个⼈2%+⼤病
保险10元失业保险:从2018年8⽉1⽇⾄2018年12⽉31⽇,失业保险缴费⽐例统⼀从3%下降为2%,其中⽤⼈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五险⼀⾦⽐例及基数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南京社保缴纳⽐例及基数
社保缴纳⽐例
养⽼保险:单位20%,个⼈8%
医疗保险:单位9%,个⼈2%+⼤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8年8⽉1⽇⾄2018年12⽉31⽇,失业保险缴费⽐例统⼀从3%下降为2%,其中⽤⼈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例从2%下降为1。5%,个⼈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例从1%下降为0。5%。
⼯伤保险:单位0。5%,个⼈不缴费
⽣育保险:单位0。8%,个⼈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从9⽉1⽇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以及灵活就业⼈员⽉缴费⼯资下限从2200元提⾼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社保费⽀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缴费⼯资的上下限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我市(除溧⽔、⾼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含个体⼯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员⽉缴费⼯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溧⽔、⾼淳区参保企业和职⼯以及灵活就业⼈员⽉缴费⼯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育保险缴费⼯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
我市灵活就业⼈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调整为每⼈每⽉48元。
调整后的缴费⼯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8年9⽉1⽇起执⾏。
南京公积缴存⽐例及基数
住房公积⾦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核定调整。-15年度缴存基数为度职⼯个⼈⽉平均⼯资,最⾼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在岗职⼯⽉⼈均⼯资的3倍(16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最低⼯资标准最低⼯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通知)。职⼯⼯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资总额规定确定。
1998年12⽉1⽇以后参加⼯作的新职⼯,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补贴政策执⾏省市房改部门的有关规定。
专家介绍,南京公积⾦缴存⽐例为8%-12%,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例分为三种:⾸先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其缴存⽐例为单位及个⼈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业,单位及个⼈各占10%-12%;第三种是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例为单位与个⼈各占8%-12%。
新调整后的最⾼缴存基数为16200元,按照单位和个⼈缴存⽐例1:1计算,职⼯公积⾦账户每⽉的缴存⾦额上限可以达到3888元(16200元×12%×2),由于最低⼯资标准尚未公布,按照去年执⾏的话,职⼯每⽉最低缴存额为236。8元(1480元×8%×2)。与去年南京公积⾦的个⼈最⾼缴存3648元相⽐,今年增加了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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