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的具体内容:
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
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
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武汉市参保企业单位现在强制办理五种险种: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
“五险”缴费比例:
1. 养老: "外来务工"和具有武汉市户口的人员,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不一样的。
具有武汉市户口的单位在职人员的缴费比例是:
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缴费工资的21%(单位出)+缴费工资的8%(个人出)=29%;
私营企业缴费工资的20(单位出)、缴费工资的8%(个人出)=28%;
外来务工是:缴费工资的12%(单位)+缴费工资的8%(个人)=20%.
2. 医疗: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工资的2%+3元(大额医保)(个人)=20%
3. 失业:缴费工资的2%(单位)+缴费工资的1%(个人)=3%;
4. 工伤: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0.5%、1%、2%;
5. 生育:单位出0.7%,个人不缴。
公积金: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按照职工实际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基数,申报工资若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以社平工资
作为缴费基数。上述各险中除公积金是单独申报外,其余5险是联网的,必须5险同一基数缴
费,同一参保。单位必须在地址所在的区社保处参保。
养老:单位20% 个人8%
医疗:单位8% 个人2%
失业:单位2% 个人1%
工伤:单位根据行业划分,1%-3%之间不等。个人不缴。
生育:单位0.5% 个人不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比例是一样,分2档,具体单位可以选择5%(同时个人也缴5%),也可以选择10%(同按照职工实际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基数,申报工资若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以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个人账户规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全市参保企业与单位分别以本企业、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与单位为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20%。参保企业与单位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6年、2007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2008年至2010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
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80%、9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从2011年起,个体灵活就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基金,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010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及缴费比例(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政策信息 2010-08-29 14:00:19 阅读89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2009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3320元(月平均工资为2776.7元)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666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8330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009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429元(月平均工资为2702.4元)
其他四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621.4元(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其他四险最高缴费基数为8107.2元(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武汉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与各明细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也可以选择10%(同时个人也缴纳10%)。
基数。上述各险中除公积金是单独申报外,其余5险是联网的,必须5险同一基数缴费,同一参保。单位必须在地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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