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出台,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都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而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针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区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身体条件:
据了解,今年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有几项基本条件:第一是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第二是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而标准体重=(身高-110)kg。此外,在视力上: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公民兵役义务的要求。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另外,还有内科项目: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二、年龄要求: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4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l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4年年满18到2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l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征入伍程序
第一步,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zbbm.chsi或zbbm.chsi)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届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校生)(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学校学工处。
第二步,毕业生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学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
者确定为预征对象,在学校学工处进行信息登记,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8日前完成。
第三步,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所在地应征入伍(自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同学,入伍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到武装部领取,学费补偿代偿事宜由学校统一办理),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入伍通知书自己到入伍地领取,学费补偿代偿学校之外的部门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到相关部门盖章)。
四、女性学生报名
有应征意向的女性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在“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上的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中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女性青年征集条件由每年的征兵命令及相关文件明确。
五、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1、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
3、毕业生退役后可享的就业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4、在校生士兵退役后享受的就学优惠政策:
(1)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