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26
∙【字 号】二政办发〔2021〕39号
∙【施行日期】2021.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
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精神,切实解决企业和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打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1.推动降低就业门槛。进一步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取消乡村兽医、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微电商准入。(人社局、住建局、农水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推动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教科局、人社局、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改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便利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取消乡村兽医职业资格认定,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减轻求职者负担。(人社局、交通局、农水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着力推动消除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隐性壁垒,不断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改进管理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发改委、教科局、财政局、人社局、农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行、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按国家规定推动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严格落实国家建立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就业服务供给。督促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
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牧民工等重点体创业就业。(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发展新就业形态政策供给。将稳定就业岗位的各类扶持政策转化为促进各种形式就业政策,实现从“稳岗”到“稳就业”的转变。支持包括新就业形态在内各种灵活就业形态的发展,完善对平台型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结合实际采用非全日制、阶段性合同、劳动者个人承揽、服务外包等多渠道灵活用工。系统性配套调整行业监管、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破除对新就业形态不合理的限制条件。(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实现政府定标准。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发改委、司法局、
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水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水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科学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政务服务窗口与各审批部门之间的流转程序,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进“一家门”、办“多家事”。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制度,明确服务范围,提供免费代办帮办服务。(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简
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市政公用服务、中介服务、技术审查等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全事项网上办理。推行“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工程审批系统接入“蒙速办”移动端。加快推动工程审批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深度融合,力争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一网通办”。(住建局、发改委、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占用绿地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测绘成果共享互认。运用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等各阶段和不动产登记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明确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申请人按照清单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清除消费隐性壁垒。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补齐短板,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释放消费潜力。(发改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文旅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严格落实国家修订后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推动彻底
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行为。(发改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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