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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0.09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9日
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目前,全省设地级市12个、县级市5个,建制镇892个(包括县城64个)。“十三五”以来,全省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在国土空间上的分布逐步加密,城镇化进程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图1 甘肃城镇空间分布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达到910平方千米和500平方千米,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306.73万人,2020年比2010年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1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达到52.23%。城镇聚集人口和产业的能力逐步增强,城镇化水平增速快于全国。
产业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城市传统产业改造步伐明显加快,石化通用装备、数控机床、电工电器制造、医药等传统产业对城市发展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蓬勃兴起,有力带动了城镇化建设。城市新兴产业加快培育,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设备等领域创新成果显著,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商业贸易、仓储物流、电子商务、旅游文化等服务业较快发展,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创造了更好条件。
城市建设积极推进。联合青海省共同推进兰州—西宁城市建设,联合陕西省、山西省加快推动关中平原城市建设,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和产业合作项目,两大城市对人口和经济的集聚能力显著增强。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2020年全省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8平方米,居民人均用电量达到380千瓦时,城镇供水和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8%和92%,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4%和100%。城镇家庭宽带入户率达到91%,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5%。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提速,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住房保障和子女
义务教育纳入了各级政府公益性投入保障范围。
城镇综合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加强空间规划管理,规范了城镇空间开发秩序。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和县城补短板试点,积极创建文明城市、智慧城市、绿城市、海绵城市。加强交通、治安、防灾、环境、卫生等综合治理,提高了城市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甘肃城镇化发展质量亟待提升。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滞后全国11.7个百分点,滞后周边省区4个百分点左右。大中城市偏少、功能不够完善,小城市和县城集聚人口和产业的能力较弱,人口集聚慢于城市空间扩张。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设施供给不足。区域城镇化差异化明显,河西地区城镇化率远远高于陇东南地区。资源环境支撑能力较弱,发展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城市治理能力不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薄弱等。这些问题和矛盾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
(二)发展趋势。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我省城镇化将表现出新的趋势性特征。
发展动力依然强劲。全省总体上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空间足,发展潜力
大,发展动力强,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城镇化将为全省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动力。
空间布局逐步优化。随着黄河沿岸、河西走廊和陇东南三个城镇带建设和多个城市组团发展,城镇空间逐步拓展,城镇体系趋于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显现,一批中小城市成长为大中城市,小城市和县城综合实力提高。
发展方式积极转变。城镇居民对优质公共服务、生活环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推动城市从经济导向更多转向生产生活生态多元化发展。城市开发边界趋于稳定,城镇建设由增量扩张转向紧凑精致方向发展。城市更新加快推进。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推动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向绿低碳转型。
分化发展趋势明显。区域中心城市人口集聚能力将进一步增强,部分小城市和建制镇人口将继续收缩,城镇分化趋势加剧。资源型城镇需要加快接续产业培育,以农副产品加工、建材生产、商贸流通为主的城镇需要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形成特产业体系。
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更加明显,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跨界配置逐步顺畅,城市人才、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入乡投资逐步成为常态,城乡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不断缩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构建兰州—西宁城市、关中平原城市,完善城镇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城镇人口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把人的发展放在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地位,营造和维护
公平的发展环境,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四化”同步,实现协调发展。推进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扩大劳动就业渠道,提高城镇聚集人口功能。加快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流动,形成以工促农、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
——坚持集约高效,优化空间布局。强化规划引领,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实基础和发展潜力,科学规划城镇规模,合理划定开发边界,促进资源节约利用,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甘肃特。在城镇规划、设计和建设中,促进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相结合,创新城镇发展模式。保护文化遗产、风景名胜,体现地方特、民族风情和文化脉络,开展创新城市、智慧城市、绿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和韧性城市建设。
——坚持分类指导,扎实有序推进。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镇发展现状,科学确定规
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分类分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城镇带和都市圈,支持组团发展,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功能互补、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
——全省城镇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有效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常住城镇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以上。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兰州—西宁城市、关中平原城市建设顺利推进,兰州等区域中心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提高,“一核两副中心”城市建设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黄河沿岸、河西走廊和陇东南三个城镇带发展壮大,兰白都市圈和酒泉—嘉峪关等相关城市组团发展取得显著进展。
——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立起现代产业体系。城镇创新活力、创新实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特产业体系有效构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城镇每年新增就业3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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