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移动通信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统付业务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满足集团客户日趋旺盛的统付需求,我省目前正在推广的集团统付业务有集团成员统付、流量统付和集团话费统付。为确保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集团统付业务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团成员统付
(一)业务定义
集团成员统付是集团客户为其成员统一订购语音通话、视频通话、短彩信、数据等基础通信业务,统一支付业务费用,统一进行业务管理的一项业务。
(二)业务管理
1.营销管理
为了应对竞争、加强存量客户的保有,为集团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各公司均加强了集团成员统付的
营销工作。目前,集团成员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为集团成员制订统一的资费营销方案或者终端营销方案,由集团客户统一支付通信费用;二是不制定新的集团成员方案,原来该集团客户中使用公司号码的成员,由个人付费变更为集团付费。第一种方式既能稳定存量客户,又能促进异网客户转网,带来新增收入,各公司应根据折扣折让、终端补贴等资源情况,
按照个人客户营销的相关要求,大力做好拓展工作。第二种方式能增加集团存量客户粘性,提升客户稳定。另外分公司可借助推广工作手机的机会,加大统付功能费的业务推广。
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各分公司应做好效益评估,严格按照省公司折扣折让管理办法开展营销。
2.欠费管理
各分公司针对存在欠费的存量客户,要逐一分析欠费原因,严格按照《省移动集团客户欠费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的要求,做好欠费回收工作,省公司将定期对分公司欠费回收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分公司在拓展新的成员统付客户时,要尽量采取先预存的模式,如确要采取后付费的模式,务必在合同中明确客户交款周期,降低客户欠费风险。
3.业务稽核
各分公司应建立真实、清晰、完整的集团成员统付账户关系,以加强集团成员统付业务的管理。严禁
出现渠道违规添加非真实集团成员进行统付的情况以及渠道、客户经理联合组建虚假集团违规套利的情况,省公司将定期对集团成员统付真实性进行核查及通报。
二、流量统付
(一)业务定义
流量统付业务是指个人用户通过2G/3G/4G网络(不含
WLAN)访问互联网时,产生的数据流量费用对个人用户免费,由集团客户统付。
(二)业务管理
1.资费管理
流量统付业务严格执行总部《关于下发流量统付优化支撑实施方案的通知》(业通〔2016〕212号)中“目录价+折扣”的定价方式。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流量统付业务回馈标准。坚决禁止各分公司超优惠力度开展流量统付营销(不论收入模式或成本模式),拉低流量整体价值。
若有资费调整,省公司将另行发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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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管理
为确保流量统付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客户类型开展业务合作,其中客户类型包括:总部直管客户在我省一级分支机构、全省A类物理集团单位、公司内各专业公司(如电子商务公司、卓望、在线服务公司等)、与我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集团单位。以上客户由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进行审核通过后开展合作,业务采取直签的形式,流量分发可由我司流量平台进行分发和我司提供流量平台对接实时分发。其他类型合作客户由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后开展合作,流量由我司进行分发,不提供流量平台对接实时分发。参与我司信息化产品融合营销的客户由分公司审批通过后报省公司一事一议审批。
3.业务稽核
流量统付业务是面向集团客户销售的业务,从业务规则上来讲,不允许集团客户向个人用户进行转售。省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流量统付业务的管理,严禁出现违规转售现象。一是加大我省拨测团队的拨测频次,及时发现违规转售行为,对违规客户进行通报与关停的处罚,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签约分公司给予相应考核,并按照相应管理办法责成分公司对签约违规客户的集团客户经理给予相应考核,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司纪检监察处理。二是加大违规转售处罚标准,对于总部及省内稽核发现的违规客户,经核实主要行为为转售的,给予立即终止合作并扣除保证金的处罚。
4.欠费管理
流量统付业务应当以预付费的方式进行销售;确需以后付费方式开展销售的,必须由分公司通过集团客户工作联系单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省公司业务管理员审核。省公司将每月下发业务欠费通报,对存在的恶意欠费行为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处罚。
三、集团话费统付
(一)业务定义
集团话费统付产品是面向政企客户提供的,为其用户或成员的移动号码进行话费充值的服务。政企客户通过该产品
可实现针对自身内部员工或目标客户的移动话费充值赠送。具体产品说明请参见附件1.
(二)业务管理
1.营销管理
集团话费统付资费严格按照省公司统一的1:1的话费标准执行,各分公司不允许提供任何营销优惠。
2.合作管理
根据客户类型开展业务合作,其中客户类型包括:总部直管客户在我省一级分支机构、全省物理A类集团单位、公司内各专业公司(如电子商务公司、在线服务公司等)、与我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集团单位及我司服务的其它集团客户。其业务受理流程分别如下:
(1)总部直管客户在我省一级分支机构、全省A类集团单位、公司内各专业公司(如电子商务公司、在线服务公司等)、与我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集团单位。若此类集团客户已委托第三方公司作为其集团话费统付运营支撑方,需由第三方公司代理其与我公司签订集团话费统付业务合作协议的,必须由分公司通过集团客户工作联系单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省公司政企客户部分管领导审批。其中审批材料必须包含集团单位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话费营销方案、集团客户出具的第三方公司集团话费统付运营授权函(参见附件1)(其中授权函必须由该集团单位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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