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离婚协议
一、协议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征得夫妻双方的协议。本协议即是根据法律规定,就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财产进行协商,确定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房产证贷款
二、协议内容
1.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位于(详细地质),房产证号为(房产证号)。
2.按揭房目前尚有未还清的贷款共计人民币(金额)元。
3.双方同意按照方式对按揭房的财产进行处理:
由(一方姓名)继续承担未还清的房贷负责,并承担按揭房的日常管理、税费等费用。
另一方不再承担任何房贷及相关责任,放弃对按揭房所有权的要求。
4.双方同意将按揭房卖出时的售房收益按方式分配,且约定如下情况:
如果售房收益大于未还清贷款金额,则(一方姓名)将优先扣除未还清贷款金额,并将剩余售房收益按照(协商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售房收益小于未还清贷款金额,则(一方姓名)无需分担亏损。
5.协议生效后,双方同意在(约定的日期)前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并及时通知对方。
三、协议的效力和补充条款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8.对于协议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双方同意提交相关争议至(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四、协议的撤销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确定性协议,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否则不得单方撤销或修改。
五、附件
《婚姻法》
相关贷款合同及还款记录
房产证复印件
为按揭房离婚协议书,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确认并保证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应按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